江苏徐州,老人拿着唱戏机进店,说充电器坏了。店主拿了一个新的给他,结果老人不付钱转身就走!店主赶紧提醒老人没付钱,可老人不但不付款,反而辱骂店主刚去世的老母亲,还对店主动手,店主忍无可忍还击了一下,结果被判刑10个月! 拿充电器不付钱还骂逝者!徐州店主反击被判刑10个月,网友怒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我拿个充电器怎么了?你还敢拦我?你妈死了活该!” 江苏徐州一家小店内,一位老人的辱骂声刺耳又扎心。店主好心递上全新的唱戏机充电器,没等来付款却迎来老人的夺物就走,劝阻时不仅遭肢体冲撞,刚过世的母亲还被当众羞辱,忍无可忍的店主反击了一下,最终却换来10个月的有期徒刑。这起判决一出,全网炸开了锅,无数人替店主喊冤:“难道遇到蛮不讲理的不法侵害,只能站着挨打?” 事情的细节比想象中更让人窒息。据店主家属回忆,案发当天老人带着故障充电器进店,店主见其年纪大,没多问就拿了个新的递过去,想着老人看完型号再付款也不迟。可老人接过充电器揣进兜里,转身就往店外走。店主急忙上前提醒“还没付钱”,没想到老人瞬间翻脸,不仅拒不付款,还直接用头往店主身上猛拱,硬生生把店主从柜台边撞得退到门口柱子旁,店主脸上当场肿起一块淤青。 更突破底线的是,老人一边撞人一边嘶吼辱骂,专挑最戳心窝子的话扎人。“你妈死得早是报应”“老东西死了都没人埋”,这些恶毒的字眼,像刀子一样扎进店主心里——他的母亲才过世没多久,这份丧亲之痛还没平复,却被陌生人当众撕开伤口肆意践踏。换做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无法容忍亲人的尊严被如此亵渎,更何况还在遭受持续的肢体攻击。店主在情绪崩溃边缘反击了几下,没想到这一还手,竟成了“故意伤害”的证据。 冲突后,老人被送往医院,鉴定结果为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而店主则被警方带走调查,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这个结果让店主一家彻底懵了,家属委屈地向媒体哭诉:“我婆婆刚走,他这么辱骂,换哪个子女能忍?而且我家那人根本没刻意打他鼻子,怎么就骨折了?”目前店主已经提起上诉,等待二审的公正裁决。 判决引发的全网热议,本质上是大家对“正当防卫”边界的困惑。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且要立足防卫人当时的情境综合判断,不能以“事后诸葛亮”的思维苛求防卫人精准控制反击力度 。回看这起案件,老人先侵占财物(拿充电器不付钱),再实施肢体攻击(用头拱撞),最后进行人格侮辱(辱骂逝者),三重不法侵害同时发生,店主的反击完全是应激状态下的本能反应。 有人拿南通“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对比,当时超市店员的合理劝阻被认定为合法自助行为,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赔偿诉求 。同样是面对他人不当行为,为何徐州这位店主的反击就成了“故意伤害”?网友的疑问不无道理:“如果连被辱骂亡母、被持续撞击时都不能还手,那法律到底是保护守法者,还是纵容不法者?” 当然,法律不鼓励暴力,防卫也需有边界,但这个边界不能成为束缚受害者的枷锁。老人的年龄绝不能成为违法的“免罪金牌”,就像江苏某法院曾判决殴打83岁劝阻老人的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反观这起案件,老人的行为已经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而店主的反击是否“超过必要限度”,更应结合当时的紧急情境、双方力量对比和普通人的应激反应来判断,不能仅凭最终的伤害结果下定论。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早已超出了“充电器”和“10个月刑期”本身,它关乎每个普通人的安全感:当我们遭遇不法侵害时,该如何合法保护自己?是忍气吞声任由欺凌,还是能果断反击而不被追责?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在于引导社会风气,若让守法者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束手束脚,反而会变相纵容“为老不尊”的歪风。 目前二审尚未宣判,所有人都在期待一个兼顾法理与情理的结果。既要让不法侵害者承担应有责任,也不能让正当防卫者蒙冤受罚,这才是法律应有的温度与公正。你认为店主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面对这种情况,到底该如何平衡“维权”与“守法”?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一起为公平正义发声!你有哪些看过3遍以上的电影 露台变阳光房,怎么设计才合理 阳光房间为什么不安装玻璃屋顶好? 你认为人幸福不幸福取决于什么 如何短时间内变得有气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