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被判向出轨丈夫公开道歉15天,女子不卑不亢每天按时发视频透露丈夫出轨已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17 12:12:37

河南女子被判向出轨丈夫公开道歉15天,女子不卑不亢 每天按时发视频透露丈夫出轨已婚女同事5年,内容提及其名字及工作单位?律师:或构成侵权!网友:是法院判让女子道歉的,怎么侵权了?如果不指名道姓的,怎么证明是给本人道歉呢? 牛娜录制的视频,开篇永远雷打不动是那句:“高飞,对不起,我错了。”她的语气听上去诚恳万分,姿态也摆得极正。 可转瞬间画风突变:“我不该揭露你和XX公司已婚女同事李某长达五年的婚外情,不该曝光你们在郑州某酒店的开房记录,不该把你们的消费账单、聊天截图发到网上……” 在每一条视频的下方,评论区都已彻底沦陷。有人忍不住拍案叫绝:“这才是教科书级的执行判决!” 也有人替她感到心酸:“被背叛还要道歉,这是什么世道?”但更多的人在发出灵魂拷问:她究竟错在了哪里? 错就错在当她察觉丈夫出轨长达五年后,盛怒之下将所有证据公之于众。未曾料到,丈夫竟反戈一击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裁定,她侵犯他人名誉权,被责令在十五天内公开致歉,以正视听。 然而,判决书并未规定必须“匿名”,也未要求进行“模糊处理”,仅仅写着四个大字公开道歉。于是牛娜照单全收,只不过顺手将真相又详尽地复述了一遍。 法律究竟在维护谁的体面?此时律师站了出来,搬出了《民法典》第1032条的规定:隐私包含“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而丈夫的姓名、工作单位显然位列其中。这番话的言下之意很明显,牛娜当下的做法,极有可能构成二次侵权。 然而网友们对此根本不买账。放眼全国,叫“高飞”的人何其多?倘若她不说清楚具体是哪个高飞、供职于哪家公司,万一误伤了无辜路人该如何是好? 更何况,法院判决的内容是“向丈夫道歉”,若不明确点出丈夫的身份,这歉究竟是道给谁听的?难道真要让她对着镜头喊一声:“某男,对不起,你知道是你就行”? 更加充满讽刺意味的是,出轨者背叛婚姻在前,却依然享有完好无损的隐私权。惨遭背叛的妻子,仅仅想道出一句“我丈夫是谁”,如此简单的诉求,竟使她面临被告的险境。 这般境遇,如一曲悲歌,令人唏嘘长叹。从道德层面细细考量,这笔账着实令人心生疑窦。无论以何种方式去权衡、去计较,都隐隐透出一种难以言喻的不妥,仿佛其中藏着不为人知的隐情。 倘若她言辞含糊,公众顶多将其当作茶余饭后的八卦一笑置之,真正的过错方却能毫发无伤。唯有她直陈其名、摆出实证,方可倒逼职场与社会构建起约束力,使道德审判不再流于形式,而是在现实土壤中扎下深根,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当法律沦为不公的遮羞布这起案件无情地撕开了一个更为深层的矛盾:《民法典》一方面高调强调“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另一方面却利用隐私条款,将婚内的背叛行径藏进了“不可说”的黑箱之中。 现行法律体系似以“隐私权”为砖石,筑起一堵高墙。墙内,看似是对个人隐私的守护,实则成了出轨者维持体面的庇护所,令人深思。墙外,留下的却是原配的委屈与深深的无力感。 牛娜这番“硬核道歉”,表面看似乎是钻了判决书的空子,实则无情戳破了荒诞的现实:当法律强行要求受害者“体面地沉默”时,它便不再是正义的守护神,而成了不公的遮羞布。 真正的法治精神,绝非迫使受害者缄默不语,而是秉持公正,让每一个背离正义、践踏规则的背叛者,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与之相称的代价。 倘若连说出“我丈夫在XX公司上班,和李某偷情五年”都要被算作侵权,那么法律所保护的,恐怕早已不是神圣的婚姻,而是那些躲藏在“隐私”盾牌背后的懦夫与骗子。道歉当然可以,但真相,必须大白于天下。绝不能再让原配既流血又流泪。 (来源:浪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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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丁

老丁

5
2026-01-17 16:48

就应该这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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