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景德镇撞人事件反响这么大? 因为实在是太讽刺了! 14秒把车速飙到129公里,超速222%,就因为跟女友吵了句嘴,直接撞没一家三口,连11个月大的宝宝都没放过。 法院判了死缓,凶手爹居然喊着“受害者死是天灾”,还想用80万买断三条人命,全程没一句道歉。 法律讲“少杀慎杀”,但前提是犯错的人得有悔意啊!这家人的态度哪里是认错,分明是觉得有钱就能摆平一切。 大家愤怒的从来不是判决本身,是“生命无价”被肆意践踏,是朴素的正义没得到回应。 连他人生命都不敬畏的人,配得上“改过自新”的机会吗?你觉得这样的处理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