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个案子,最近的报道看得人心里发堵。 一个女孩,未婚先孕,男朋友却在这节骨眼上犯事进去了。她一个人,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兜里却一天天瘪下去。 孩子呱呱坠地,是个女娃。她抱着那个软乎乎的小东西,没高兴两分钟,心就凉透了。奶粉钱,下个月的房租,像两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她看着女儿的脸,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拿什么养你?” 另一头,黄家两口子,结婚多年,跑了多少趟医院,就是怀不上。家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钟表走针的声音。听人说起这事,两口子眼睛一下就亮了。他们找到女孩,垫付了医药费,把产前产后照顾得妥妥帖帖。 交接孩子那天,黄太太伸出手,手腕都在抖。她把那个温热的小身体接过去,眼圈当场就红了。黄先生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塞到女孩手里,厚厚一沓,四万三千块。 “妹子,这是感谢费,你受苦了。孩子跟我们,你一百个放心。” 女孩捏着那笔钱,觉得那不是钱,是孩子的活路。她签了协议,上面写着,自己以后能随时来看孩子。 她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孩子有了好人家,自己也算松了口气。 可法庭的传票来了。 gavel一敲,判决下来:拐卖儿童罪,五年。 “出卖”两个字,像根针扎在她心上。她当庭就哭了,对着法官喊:“我不是卖孩子!我是真的养不起啊!” 好在,案子到了二审。 新的法官没急着下结论,而是一件一件地看。看她怀孕时银行账户里只剩两位数的截图;看那份写着“允许生母随时探望”的协议;看黄家垫付医药费的单据;看那四万三千块,到底是她主动索要,还是对方的“感谢”。 事实的碎片,一点点拼凑出一个真相。 这不是一场蓄谋已久的买卖,而是一个被逼到墙角的母亲,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孩子推向了岸边。 最终,二审改判,无罪。法官说得很明白:关键要看,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从所有细节看,这更像一次民间无奈的送养,跟“拐卖”沾不上边。 说到底,法律条文或许是冰冷的,但它必须能看懂人间的苦。它得能分清楚,什么是走投无路的托付,什么是丧尽天良的交易。 这四万三千块,究竟是一笔救命钱,还是一张卖身契?这事儿,你怎么看?

飘凌夏枫
那问题来了,自己一个女人怎么怀孕,这女的一直在做傻事,一个不该怀孕,一个怀了不该生下来,一个生下来还送人,三步错,是个傻女人,鉴定完毕[滑稽笑]
用户10xxx54
这不但是救命钱,这也是买断费,人家怀胎十月,这钱根本就不多,法律也要首要让人能活得下去过得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