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河南洛阳,一结扎30年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名下居然有一个13岁的孩子

沛山评生 2026-01-09 17:54:39

莫名其妙!河南洛阳,一结扎30年的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名下居然有一个13岁的孩子。女子遂怀疑是丈夫出轨所为,经查证,果不其然,丈夫在多年前出轨小三,小三生下孩子后,丈夫便拿着女子的身份信息给孩子上了户口。女子觉得丈夫伤了她的心,便起诉丈夫重婚。 35年前,张女士和丈夫领证结婚,婚后,两人生育了3个孩子,如今都已长大成人,日子过得平淡安稳。 可谁曾想,张女士在一次偶然翻查家里的户口本时,竟发现,自家户口上竟多了个2012年出生的“儿子”,今年都13岁了! 张女士清楚记得,自己明明在1995年就做了绝育手术,根本不可能在2012年生孩子。 这无缘无故冒出来的孩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为了了解真相,张女士赶紧跑到孩子当年出生的医院调取病历,看到记录的那一刻,她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产妇姓名、身份证号居然全是自己的,联系人信息赫然是丈夫的名字。 而这一切,自己却全然不知。 张女士立马联想此前自己曾怀疑丈夫出轨。 万万没想到,真相如此伤人:这个“儿子”就是丈夫和外面的女人所生,丈夫拿着她的身份信息办了出生证明,还把孩子登记到自家户口上! 面对张女士的质问,丈夫表现得毫无愧疚,轻飘飘地说“你都知情”“我俩离婚就行了”。 如今,张女士已起就此事起诉丈夫重婚。 其实,这件事说来也很荒唐。丈夫出轨还不算完,生下的孩子还偷偷落在妻子名下,这事发生在任何一个人身上,谁又能忍? 那么,这事从法律来讲该如何评价呢? 1. 丈夫在未经张女士允许的情况下,冒用张女士的身份信息构成违法。 丈夫擅自用张女士身份证办出生证明,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冒用他人身份证从事民事活动,公安机关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10日以下拘留;若涉及伪造证件,还可能触犯刑法。 丈夫的行为依法要受到处罚。 2. 丈夫的行为违背夫妻忠诚原则,还涉及重婚罪。 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子,还冒用张女士的身份办出生证明,可能构成重婚罪。 《刑法》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这里要注意一点,重婚不只是两人领结婚证才构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让周围人误以为是夫妻的,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重婚”。 3. 离婚时,张女士的丈夫同样要付出代价。 退一步来讲,即便不构成重婚,丈夫的行为也属于严重的婚姻过错。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离婚时,张女士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丈夫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张女士也有权多分财产。 有人认为,张女士也是个犟种,她这样闹又有什么好处?最后只是家散了完事。而且,孩子这么大了是无辜的,想办法让他们没有往来不就好了。 对于这种观点,就个人而言,并不认同。婚姻的基础是忠诚与信任,既然丈夫背着张女士出轨多年且冒用其身份信息生子,证明丈夫早就丧失了忠诚。 与其劝张女士忍气吞声,用“保全家庭”来粉饰太平,不如正视丈夫的过错,而后各自安好。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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