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新规核心内容包括:禁止医务人员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组建跨区域医疗纠纷咨询专家库;明确医务人员紧急避险权,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同时,详细规定了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纠纷处理途径(协商、调解、诉讼)、病历管理、风险分担机制以及各方法律责任。 评价新规特点: 1. 双向规范,侧重秩序维护: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重点强调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安全与合法权益,打击“医闹”行为。 2. 程序清晰,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明确了从院内沟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到司法诉讼的完整纠纷处理链条,鼓励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并引入专家咨询提供专业参考。 3. 权责明确,强化预防与管理: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分别设定了具体义务,并推动医疗责任保险,致力于从源头预防和系统化处理纠纷。 该办法旨在构建更理性、有序、法治化的医疗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