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国资公园烂尾荒废 千万专项资金去向成谜 监管缺位谁来担 鲁人快讯 近日,山东北海凤鸣鸟类湿地公园的乱象持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其现状堪称国有资产浪费的典型反面案例:园内大批建筑设施不仅建成后无人管护、锈迹斑斑、损毁严重,更有多项工程半途而废、烂尾停工,钢筋裸露、框架闲置,沦为“半拉子工程”;叠加公园入口公厕粪便堆积、垃圾成山的脏乱乱象,让这座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资国企运营的省级湿地公园,沦为“烂尾+荒废”的双重困境。巨额政府专项建设资金投入后,工程烂尾、资产沉睡,资金去向成谜,背后暗藏的国有资产流失、资金监管漏洞及履职失职问题,亟待上级部门强势介入、全面彻查、从严追责,并拿出刚性整改方案。一、 乱象直击:烂尾工程+荒废资产双叠加,国资损失触目惊心山东北海凤鸣鸟类湿地公园有限公司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资控股国企,园内所有工程建设、设施配套均依托政府专项资金与国有投资推进,本应是守护生态、惠及民生的优质项目,如今却乱象丛生、触目惊心。一方面,多项在建建筑半途停工、烂尾搁置,部分工程仅完成主体框架搭建便戛然而止,钢筋外露、墙体斑驳,各类施工材料随意堆放,成为无人问津的“半拉子工程”;另一方面,已建成的建筑及配套设施长期闲置、无人管护,锈蚀损毁、破败不堪,完全丧失使用功能。烂尾工程与荒废资产的双重损失,不仅让投入的巨额政府专项资金打了水漂,更让省级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公共服务功能彻底落空。公众满心质疑:当初投入的大批湿地保护、公园建设专项资金,究竟流向了何处?为何专项专款专用的资金,支撑不起工程完工?是资金拨付不到位、使用监管缺位,还是存在截留、挪用、挤占等违规违法问题?烂尾工程的建设成本、已建成设施的损毁损失,以及后续修复、复工的额外投入,累计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数额巨大,令人痛心,更让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性、透明性打上了巨大问号。 二、 法律层面深剖:多重违法违规,资金与资产监管全面失守本次暴露的烂尾、荒废、资金去向成谜等问题,并非简单的管护缺位,而是触碰多条国家法律法规红线,资金监管与国有资产管理双双失守,违法事实清晰且性质严重。 1. 国有资产与专项资金监管违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要求出资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企业需合规使用国有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需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北海经开区管委会作为出资人及专项资金监管主体,既未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也未监管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导致工程烂尾、资产荒废,构成监管失职;若查实存在专项资金截留、挪用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还涉嫌触犯《刑法》中挪用特定款物罪、贪污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2. 政府投资与工程建设监管违法:《政府投资条例》明确,政府投资项目需按批复文件建设,不得擅自停工、拖延工期,项目建成后需做好运营管护;项目单位未按规定建设、运营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涉案公园多项工程烂尾停工,已违反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管委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未及时督促复工或处置烂尾问题,属于典型履职不力;已建成设施的荒废损毁,更是违背“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发挥投资效益”的核心要求,造成政府投资严重浪费。 3. 湿地保护法定职责违法:《湿地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对湿地保护负总责,湿地保护相关工程需按规划推进并保障正常使用,禁止损毁、闲置湿地保护设施。公园工程烂尾导致湿地保护规划无法落地,已建成设施荒废导致生态保护功能失效,公厕垃圾粪便堆积污染湿地环境,三重问题叠加,凸显管委会湿地保护法定责任完全悬空,已构成违法,需依法承担整改与追责责任。 4. 叠加环境治理违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固体废物处置有明确要求,公园内烂尾工程废料随意堆放、公厕脏乱差,已构成环境违法,管委会作为属地环境监管主体,需承担限期治理与监管失职责任。 三、 责任锚定:北海经开区管委会全责在身,难辞其咎 从权属、监管、资金管理三重维度来看,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次事件的唯一核心责任主体,无棣县政府不承担直接责任,责任链条清晰可溯、无可推诿。其一,作为公园运营国企的全资控股方,管委会是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对国企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资产管护负有全程监督、考核、追责的法定责任,工程烂尾、资产荒废是其对国企失管失察的直接后果;其二,作为政府专项资金监管主体,管委会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资金去向不明、专款未专用、工程因资金问题烂尾,其资金监管漏洞难辞其咎;其三,作为辖区湿地保护、政府投资项目主管主体,管委会是法定的湿地保护第一责任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第一责任人,工程建设推进不力、后续管护缺位、乱象长期存在,是其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铁证。无论是工程烂尾、资产荒废,还是专项资金去向成谜,根源均在于管委会“重投入、轻监管,重建设、轻管护”,监管机制形同虚设,责任落实层层悬空,甚至可能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深层问题,必须通过全面彻查厘清事实、锁定责任。 四、 核心诉求与刚性解决办法:彻查真相、严惩失职、闭环整改国有资产不容流失,专项资金不容挪用,法定职责不容漠视。针对山东北海凤鸣鸟类湿地公园烂尾、荒废、资金去向成谜的严重乱象,社会公众强烈呼吁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联合成立专项调查组,强势介入彻查,并落实四大核心诉求与刚性解决办法,切实堵住漏洞、挽回损失。 (一) 全面彻查,查清三大核心真相 1. 彻查专项资金去向: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牵头,对公园建设专项资的拨付金额、使用明细、流向路径开展专项审计,核查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资金使用不合规、账目不清等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 彻查工程烂尾根源:核查烂尾工程的审批、招投标、建设及停工全过程,查清停工是资金问题、质量问题还是责任落实问题,锁定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排查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线索。 3. 彻查监管失职责任:厘清管委会在资金监管、工程推进、资产管护中的履职漏洞,查实相关负责人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二) 从严追责,严惩各类责任主体 1. 对责任单位追责:对公园运营国企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监管失职的北海经开区管委会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依规扣减相关考核分值。 2. 对责任人追责:对造成专项资金流失、工程烂尾、资产荒废的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查实存在截留挪用资金、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现终身追责。 3. 对关联主体追责:对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单位,核查是否存在违约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限制其后续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 闭环整改,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1. 限期处置烂尾工程:由管委会牵头,1个月内制定烂尾工程处置方案,具备复工条件的立即启动复工并明确完工时限,无复工必要的依法依规处置,最大化减少资产损失。 2. 修复盘活存量资产:30日内完成已建成损毁设施的全面修复,对闲置资产进行盘点梳理,制定盘活方案,确保国有资产恢复使用功能,发挥生态与公共服务价值。 3. 彻底整治园区环境:7日内完成园内烂尾废料、公厕垃圾粪便的全面清理与环境消杀,建立常态化保洁管护机制,确保园区环境达标,符合湿地保护要求。 4. 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管委会需建立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监管-审计”全链条监管机制,国有资产“建设-管护-考核-追责”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公开公园运营、资金使用、资产管护情况,接受社会全程监督;由上级部门定期开展“回头看”,杜绝问题反弹。(四) 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全程监督专项调查组需定期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整改进度,调查结束后公示完整调查报告、责任追究结果及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邀请公众代表、媒体参与验收,确保调查不走过场、整改不打折扣、追责不搞变通,以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守住国有资产安全与生态保护的底线。image巨额专项资血本无归,烂尾工程荒草丛生,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这不仅是对公共财富的漠视,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践踏。期待上级部门以“零容忍”态度彻查此事,以“硬举措”整改问题,以“严追责”警示后人,让沉睡的国有资产重焕生机,让违规违纪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还公众一个明白、一个公道,更筑牢政府投资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防线。来源:鲁人快讯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