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男子13岁的侄女被他人骗去卖淫,抓到罪犯后,只判处了八个月有期徒刑,还缓刑一年执行,男子不服,想要申诉,却被告知侄女是卖淫女,没有权利。男子想申请监护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诉,但又被告知已经过了时效。男子一直没有收到判决书,还是他打电话去咨询的,并且和自己陪同侄女去录口供的内容完全不符。现任派出所所长也表示,只有单次、200元的材料不属实,可是法院却说,检察院提交的材料就是这样。而男子的侄女却说总共是三次,收益有上万,自己只获得了几百,其余的都被他人获取,而200元是别人给的红包。 临沂的冬天来得很早。那天,鲁某站在记者面前,双手紧攥,声音发抖。他说自己不是来“闹事”的,只是想给13岁的侄女讨一个说法。 “我这辈子没求过谁,可这一次,我是真咽不下这口气。”鲁某红着眼眶说。 鲁某的侄女小雨(化名),从小命运就不顺。她出生没多久,亲生父母便失联,把孩子遗弃在鲁某家门口。那一年,鲁某刚结婚,条件并不宽裕,但他和妻子还是把孩子留了下来。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很懂事,也很自卑。”鲁某说。小学时,小雨的书包破了,都是用胶带一层一层缠;同学有手机,她连看一眼都不敢。 因为户口和监护权问题,小雨的生活一直游离在制度边缘。她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父母”,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监护人。 事情发生在小雨13岁那年。 据鲁某回忆,小雨开始频繁抱着手机,情绪起伏很大。后来他才知道,孩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叫武某的男子。对方自称二十多岁,说话温柔,天天嘘寒问暖。 “他说喜欢她,说会照顾她,说等她长大就娶她。”鲁某说,“一个缺爱的孩子,哪受得了这些话?” 不久后,武某提出见面。小雨起初害怕,但对方不断保证“只是见见面”“带你去唱歌”。 第一次见面,地点是当地一家KTV。 据小雨事后陈述,武某在包厢里对她百般讨好,买饮料、点零食,还拍着胸脯说:“以后有我,你不用怕。” 但没过多久,对方话锋一转,说自己“欠了点钱”,让小雨“帮个忙”。小雨不明白什么意思,直到被带去另一个地方。 “她回来后整个人都不对了,晚上做噩梦,一直哭。”鲁某哽咽地说。 后来,在警方询问中,小雨称自己前后被安排了三次,所得的钱并不在她手里。她只拿到几百元,其余的钱被他人拿走。所谓“200元”,只是别人给她的一个红包。、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鲁某一家一直在等结果。 可等来的,却是一纸让他无法接受的判决——武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执行。 “八个月,还是缓刑?”鲁某当场就炸了,“她才13岁啊!” 更让他愤怒的是,他在咨询申诉渠道时,被告知:“案件中认定该未成年人属于卖淫人员,不具备相关权利。” “那一刻我整个人都懵了。”鲁某说,“一个被诱骗的孩子,怎么就成了‘卖淫女’?” 鲁某后来才发现,自己从未收到过正式判决书。判决结果,是他多次打电话咨询后才得知的。 而更离谱的是,判决中所采信的部分材料,与他陪同侄女录口供时的内容完全不一致。 现任派出所所长在沟通中也明确表示: “单次、200元的说法,材料并不属实。” 但法院方面回应称: “我们依据的是检察院移送的材料。” “那我就想问一句,”鲁某激动地说,“孩子的真实陈述去哪了?” 不甘心的鲁某,决定以监护人的身份为侄女申诉。 可现实再次给了他重重一击——因为没有法定监护权,他不具备申诉主体资格; 而当他尝试申请监护权时,又被告知:“已经超过相关时效。” “孩子被遗弃的时候,没人替她办手续; 她出事的时候,又说你不是监护人; 等你想当监护人了,又说过期了。” 鲁某苦笑:“这到底是谁的错?” 在整个过程中,最让鲁某心寒的,不只是量刑轻重,而是对孩子的定性。 “她是受害者,却被贴上了标签。” “她说了真话,却没被写进材料。” “她只有13岁,却要背负一辈子的阴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