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通过了第2758号决议,明确指出中国在联合国只有一个席位,因此不存在“两个中国”或“一个中国,一个台湾”的说法。印度投了赞成票,清楚地表明了其公正的立场。 该决议由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发起(又称“两阿提案”),最终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联合国数字图书馆的会议记录(A/PV.1976),投反对票的35个国家名单如下: 美洲 (13国):美国、巴西、玻利维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乌拉圭 非洲 (15国):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民主共和国(金)、达荷美(现贝宁)、加蓬、冈比亚、象牙海岸(现科特迪瓦)、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尼日尔、卢旺达、斯威士兰、上沃尔特(现布基纳法索) 亚洲与大洋洲 (6国):日本、菲律宾、沙特阿拉伯、柬埔寨高棉共和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欧洲 (1国):马耳他 🔹联合国秘书处法律事务厅的官方法律意见明确指出,“联合国视‘台湾’为中国的一个省,不具有任何特殊地位”,并且“台北的‘当局’不被认为……享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