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大连儿童公园竟然出现坏人,把黑天鹅偷走,疑似被害(大概率是为了吃“天鹅肉[发怒]),黑天鹅一夫一妻,另一只已经拒绝进食,已送专业机构抢救[泣不成声]仔细一查,黑天鹅不是保护动物,但价值肯定5000块以上,能够构成盗窃罪,必须追究这个坏人的刑事责任才行[打脸] 当年,重庆渡区的“明星鱼”“莽子”也是被坏人偷去杀害了,竟然因为是“普通鲤鱼”,价值有限,没有追究刑责[思考]我个人一直认为,这种“明星动物”是具有文旅价值的,应该要专门评估才对,价值远高于“按斤论价”[发怒]对这些坏人,不重锤,不能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