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站护学岗身亡的赔偿责任 家长站护学岗时晕倒身亡当地回应 家长应学校要

浙江百和蒋 2025-12-30 14:25:14

【热评】站护学岗身亡的赔偿责任 家长站护学岗时晕倒身亡 当地回应 家长应学校要求站护学岗时晕倒身亡,其赔偿责任的界定需立足法律规定与事实本质。从法律关系来看,护学岗是学校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发起的执勤活动,家长参与无报酬回报,完全符合无偿帮工“自愿、无偿、为被帮工人利益”的核心特征,双方构成无偿帮工关系而非志愿服务或劳务关系 。 关于无偿帮工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应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无过错时,被帮工人需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 。司法实践中,义务帮工责任以“过错归责”为基础,兼顾公平原则,既不忽视帮工人的奉献,也不过度加重被帮工人负担 。 本案中,家长晕倒身亡属于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学校与家长均无过错。结合类似案例的裁判尺度,学校作为护学岗活动的发起者和直接受益人,需承担适当补偿责任。依据公平原则和司法惯例,综合学校受益程度、经济状况及损害后果,大体上学校会承担损害总额10%~20%的补偿责任。这样,既体现对逝者家属的慰藉,也符合法律对无偿帮工关系的保护导向,同时平衡家校共建的良性生态。

0 阅读:0
浙江百和蒋

浙江百和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