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柳州一个市场里,赵某和钱某是相邻做生意的摊位老板。本来该互相照应,结果因为

文文纪实 2025-12-28 07:22:51

在广西柳州一个市场里,赵某和钱某是相邻做生意的摊位老板。本来该互相照应,结果因为一个手推车闹到派出所。 今年四月,赵某不知为啥,把停在钱某摊位前顾客用的小推车给推走了。就这点事,两人吵了起来。赵某一激动,把人家摊子上一些货给推掉了。钱某当时就火了,上去就给了赵某一拳。赵某挡了一下,人还往后退了两步。 这时候,钱某没再继续打,看着冲突就要停了。可没想到,赵某突然又冲上去,抓住钱某的手,猛地把人摔倒在地,接着按住他的头就往地上撞。钱某拼命反抗,这才挣脱开,头上已经流血了,马上报了警。 后来处理结果,先动手的钱某被罚了一百块钱。而赵某因为还手把对方打成了轻微伤,被拘留了三天。法院认为,在钱某已经停止攻击后,赵某的那个摔打和撞头行为明显过当了,属于主动打人。 但赵某不服气啊,他觉得是对方先动手的,自己还手是正当防卫,就把事情告到了法院。 这事吧,大家可能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觉得,谁先动手谁理亏,赵某反击没错;也有人认为,人家都停手了,你还上去又摔又撞头的,这哪是防卫,这是报复。 其实法律上正当防卫不是“你打我一拳,我就能往死里还手”。它讲究个必要限度,而且一般是在对方正在动手的时候才能防卫。像这种对方停了,你再上去“补刀”的,很难算防卫。所以说,动手之前真得想想后果,打赢坐牢,打输住院,没一句是吓唬人的。市场里做生意,和气才能生财,为点小事闹成这样,实在不值当。

0 阅读:22
文文纪实

文文纪实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