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也来不及了!”2025年3月,广东深圳,一男子和女友分手后,情绪低落来到山上散心,看到路边的杂草后,就顺手给点着了!男子抱着大不了一死的心态在旁边观看,最终被村民发现,报警后将火扑灭。法院:构成放火罪! 失恋后的情绪宣泄有很多种,但王某选择了一条几乎可以说是自毁的道路。当且仅当一个人的理智完全被所谓的“情伤”吞噬时,原本用来看花的眼光,才会变成寻找火源的狩猎。事发当晚凌晨3点,王某刚结束一段恋情,原本也是想去附近一处花园散散心。 命运在这里给他设了一道关卡,花园保安见他行迹不对,不仅没让他进,还把他驱离了现场。这本是一个冷静下来的契机,却成了王某情绪彻底崩坏的导火索。无法赏花,他便走向了毁灭。就在那个不仅黑暗且孤寂的时刻,路边的一丛高长杂草在他眼里不再是植被,而是通往监狱的“门票”。 王某并没有那种报复社会的狂躁,反倒呈现出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平静绝望”。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甚至还特意在两处相隔一米的草丛分别点火,生怕这火烧不起来。随后的举动更是让人费解:火苗窜起后,他既没有惊慌失措地逃跑,也没有后悔救火,而是退到了500米外的安全地带,做一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 在他扭曲的认知里,这场火有着极其功利的目的,火势大了能“烧死自己”一了百了,火势若是被控制住了,那自己就能稳稳当当地被抓进去坐牢。大火是无情的,它不懂王某那些细腻而扭曲的愁肠百结。虽然王某自己躲得远远的,但他制造的这个“火药桶”距离危险源近得让人窒息。 勘查结果显示,就在那个起火点仅仅5米之外,就矗立着一座高压电架,而在燃烧区域的下方,还停放着不知情的居民汽车。一旦火舌由于风势稍有偏差,无论是引发车辆油箱爆炸,还是造成高压线路短路,后果都将是毁灭性的。这已经不再是两个人情感破裂的私事,而是一次把周围住户的生命财产全部架在火上烤的恶性事件。 最先感知到这份死亡威胁的,甚至不是人类,而是附近的狗。凌晨4点左右,也就是王某点火静坐后不久,激烈的狗吠声撕破了夜的宁静。住在附近的村民叶某被自家狗叫声吵醒,迷迷糊糊往窗外一看,映入眼帘的不是黎明,而是刺眼的火光。 正是这几声犬吠和随后的报警电话,将可能发生的连环灾难截停在了半路。消防员的水炮压制住了疯狂蔓延的火势,但草地上那道长约18米触目惊心的焦黑伤痕,成了那个荒唐夜晚永远的烙印。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王某的“求仁得仁”来得异常顺利。当晚看到消防车闪烁的红蓝灯光出现时,他甚至不需要警察去搜捕,自己便主动前往派出所自首。 面对讯问,他把自己那种为了发泄、为了坐牢而放火的念头全盘托出,毫无隐瞒。但在法律的天平上,理由再“凄惨”,也无法掩盖行为的恶劣。虽然大火最终被扑灭,没有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但根据《刑法》第114条,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并危及公共安全,哪怕未造成严重后果,起步便是重罪。 三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这就是王某为自己“不想活了”的情绪买的单。检察机关与法院的认定非常明确:这不是简单的恶作剧,那个紧邻高压线和汽车的火堆,就是一个随时可能引爆的公共炸弹。 王某虽然得到了他想要的“牢狱之灾”,以一种近乎甚至可以说愚蠢的方式逃避了失恋的现实,但他为此付出的是这一生都无法抹去的犯罪记录和真正失去自由的铁窗岁月。成年人的世界里,崩溃可以,但拉着公共安全一起陪葬,法律绝不答应。 信息来源:《拍案 | 情郁纵火求囹圄 法判三载谨为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用户81xxx56
真想死应该去加油站啊
清北送达邬老师 回复 12-28 14:44
你可真够坏的
阿一
现实比监狱更难活
九九七六一
鄙视:短视又没出息的坏男人!世上有这么多的“白菜”可拱,非要“吊死”在此“白菜”上,真没出息,所以也不怪此“白菜”,将其弃于路边……,进去吧!从新清醒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