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王炸,直接甩出来了。 最高法院等于明着告诉他:按普通规矩,你不行。但你要是掀桌子,动用《叛乱法》这张牌……我们不拦着。 这事儿最有意思的地方在哪儿? 我跟你说,这就好比一栋大楼里,某几户人家着火了,浓烟滚滚,街坊邻居都呛得不行。大楼的物业经理(总统)说,我得派保安队进去灭火啊! 那几家户主偏不让,说这是我的私人地盘,你不能进来,我自己能搞定。结果呢?火越烧越大。 物业经理好话说尽,程序走了个遍,人家就是不开门。 没办法,只能去问大楼的业委会(最高法院)。业委会这帮老头子,人精啊。 他们说:“按规矩,你确实不能硬闯民宅。但是,咱大楼不是有个《紧急情况处理条例》嘛?你要是启动那个,就另当别论了。” 你品品。 这不是给绿灯是啥? 这不是授权,这是把最后的选择权和责任,又扔回给了那个想解决问题的人。 路,是你们自己堵死的。那就别怪人家,最后直接开推土机了。 说白了,一个国家,一个集体,必须得有个最后的、能压倒一切的强制力。这张牌不是为了天天拿出来吓唬人,而是为了在所有人都失心疯、讲不通道理的时候,能有个大人站出来,把场子镇住。 不是他想不想用,是你们逼得他不得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