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这回踢到钢板了, 真没想到庞叔令这么刚,直接跑到《亚洲周刊》发声明回怼新华

墨忆 2025-12-25 15:20:26

新华社这回踢到钢板了, 真没想到庞叔令这么刚,直接跑到《亚洲周刊》发声明回怼新华社。 新华社这篇《南博名作追踪》发出来时,庞叔令正在整理父亲庞增和的捐赠档案。 泛黄的1959年捐赠清单上,《江南春》图卷的编号清晰刺眼——那是祖父庞莱臣用半座宅院换来的明代真迹,也是父亲在病床上反复叮嘱"要对得起国家"的遗物。 谁也没想到,这份带着家族温度的信任,六十年后会变成拍卖场上8800万的标价,更没想到国家级媒体的报道,会让她突然成了"失实叙事"的主角。 事情要从2014年南博那场纪念庞莱臣的展览说起。画册里那句"子孙卖画为生"像根刺,扎得庞家人翻出了1959年的捐赠凭证。 这一查不要紧,2016年庭审时偶然发现的拍卖信息,让他们惊觉捐给国家的137件文物里,已有5件不知所踪。 从2016到2024年,庞叔令往南博跑了三十多趟,收到的回复始终是"正在核查"。 直到2025年5月《江南春》现身拍场,她举着1959年的捐赠收据站在预展现场,才真正明白什么叫"文物蒸发"。 新华社的报道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刊发的。文章引用南博提供的鉴定材料,称《江南春》在1961年、1964年两次被定为伪作,1997年作为"剔除品"调给文物总店,2001年以6800元卖出。 最刺痛庞叔令的,是那句"捐赠人家属已知情并无异议"。她捏着2016年至今的沟通记录,发现自己连南博的鉴定报告复印件都没见过,何来"知情"? 更讽刺的是,报道里用作铁证的三张鉴定图片,正是她在法庭上申请了七次都被拒绝的材料——南博宁可给媒体,也不愿给捐赠人看。 庞叔令的七点声明像把手术刀,剖开了这场"文物消失术"的肌理。国家级媒体刊发争议报道,居然没采访核心当事人。 她对着《亚洲周刊》的记者苦笑:"他们连我的手机号都没打过,怎么敢说代表庞家?"这种信息源的单一性,让报道天然带着南博的滤镜。 法庭上被马赛克模糊的"陈鎏题引首真",在报道里成了"伪作"的注脚。陈鎏是晚于仇英的明代官员,他的题跋为真,意味着画卷至少包含明代真迹——按照文物保护法,明代书画无论真伪都属国家文物,南博凭什么当"剔除品"贱卖? 程序违规的黑洞更深。1997年的调拨文件上,签字的是副院长徐湖平,而时任院长梁白泉的名字踪影全无。 根据1986年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馆藏一级文物处置需报国管局批准,普通文物也需馆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徐湖平既是南博副院长,又是文物总店法人代表,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操作,让1259件文物在1997年那个春天,以"仿品"名义离开了国家库房。 更绝的是销售发票上的"顾客"二字,直接切断了文物流向的追踪线索——2001年6800元的"仿品",2025年成了8800万的"仇英真迹",中间的价值跃迁,岂是"鉴定失误"能解释的? 这场风波本质上是捐赠制度的信任危机。庞家三代人无偿捐出的,不仅是文物,更是对"国家保管"的信仰。 可当文物在库房里"被消失",当鉴定报告成了"选择性公开"的工具,当程序正义沦为一纸空文,这种信仰正在龟裂。 庞叔令在声明里反复强调的,不是要回文物,而是要个明白:捐赠人有没有知情权?鉴定流程该不该透明?越权处置算不算违法? 这些问题戳中了文博系统的痛点——多少"沉睡"的捐赠文物,正以"伪作""剔除"的名义,消失在制度的灰色地带? 当南博在法庭和媒体前"两张脸",当鉴定文件的马赛克比结论更刺眼,当副院长的签字能绕过院长和法规,公众有理由追问:我们的文物保护,究竟是靠制度还是靠"专家说了算"? 庞叔令的硬刚,无意间撕开了文博领域的"潜规则"。她不是第一个捐赠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如果捐赠文物的处置可以如此随意,如果捐赠人的知情权可以随意剥夺,那未来谁还敢打开自家的藏宝柜? 这场风波的意义,早已超越《江南春》的真伪,它关乎每个普通人对国家文化遗产的信任——当我们把传家宝交给国家时,能不能确信它们不会在某个深夜,被盖上"伪作"的戳,消失在某个"顾客"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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