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辅警,在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了六年,单位始终没有为他缴纳保险。他一直找领导沟通此事,却始终没有结果。后来,交通管理大队的签约主体变更为公安局,他再次找领导协商社保问题,等来的却是解雇通知,理由是他身上有纹身。但这纹身他入职时就有,当时单位完全没有提出异议,怎么到现在反而以这个理由辞退自己呢?他随即提起诉讼,要求公安局补缴六年的社保,并支付6万元的赔偿金,可他的全部诉求最终都被驳回。 他从2019年9月入职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那天起,就踏踏实实守在岗位上,指挥交通、蹲守嫌疑人、帮迷路老人回家,吉林的寒风和酷暑,陪着他熬过了两千多个日夜。可这六年里,有件事始终像根刺扎在他心里,单位从没给他缴过五险一金。 刚开始,小刘还抱着期待,觉得只要好好干,社保的事总能解决。他一次次找领导沟通,得到的答复永远是“踏实干,别急,肯定给你办”。这句“别急”,让他在没有社保保障的“裸奔”状态下,硬生生扛了一年又一年。从春天问到冬天,从年轻小伙熬到沉稳的中年人,社保的事始终没个着落,但他没敢轻易放弃这份工作,只能继续隐忍等待。 2024年1月,事情似乎有了转机,小刘接到通知,签约主体要变更。新合同上,甲方从“交通管理大队”换成了“公安局”,合同变成了三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内容没变,岗位也没动,小刘心里悄悄松了口气,觉得跟大局签了约,社保补缴的事总该有盼头了。 他特意揣了包好烟,想找新领导探探口风,结果刚把话递过去,就被一句“先把活干好”堵了回来。他没料到,这场看似简单的合同变更,竟是日后悲剧的伏笔。 让小刘彻底崩溃的是2025年6月,他没等来社保补缴的消息,反而等来了一张冰冷的解雇通知。解雇理由让他哭笑不得,“身上有纹身,违反规定”。 小刘瞬间懵了,这块纹身在他左臂上趴了十几年,入职那天他就大大方方撸起袖子,负责审核的大队长看得明明白白,当时压根没提任何异议。这六年里,无数领导见过他的纹身,从没谁说过不合适,怎么现在突然就成了解雇的理由? 领导只轻飘飘一句“现在规定变了”,就否定了他六年的兢兢业业。 委屈和愤怒涌上心头,小刘不甘心就这么被辞退。他整理了这些年和领导沟通社保的聊天记录、六年的工作证明,一纸诉状把“交通管理大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补缴六年的五险一金,并支付6万元经济补偿金。 他觉得自己占理,六年的付出和被拖欠的社保,怎么说都该有个公道。 可庭审的结果,比吉林的冬夜还要寒冷。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这让小刘彻底傻眼了。 被告方律师的辩解,精准戳中了法律上的关键节点。首先是“告错了人”,2024年之后用工主体已经变成了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只是代为通知解雇,早已不是适格被告;其次是“过了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小刘主张的2019到2023年与交管大队的劳动关系,已经随着2024年新合同的签订而终结,且他拿不出这期间曾有效催收社保、导致时效中断的证据,所以针对前四年社保和补偿的诉求,因超过时效被驳回。 更让他无奈的是,关于“纹身解雇是否合法”的核心问题,因为起诉主体错误和时效已过,压根没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法院没深究纹身是否真的违反规定,也没考量入职时单位的默许,只从程序上判定他的诉求不成立。小刘这才明白,自己不懂法律里的“主体变更”和“时效阻断”,手里的聊天记录和工作证明,在严谨的法律逻辑面前,竟变得一文不值。 他在同一个岗位干了六年,就因为中间换了一纸合同,前四年的权益就被彻底清零;入职时被默许的纹身,成了被解雇的“罪名”;满心期待的维权,最后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拿着驳回判决书的小刘,站在法院门口,吉林的冷风把他的指尖冻得发僵。 素材来源于澎湃新闻,202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