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人去世后,子女却没有告知社保中心,导致其养老金多发了4年,金额达三万四千余元,社保中心发现后,将老人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多发的全部养老保险待遇,老人子女解释,他们并非故意的,法院判了。 这事儿发生在北京顺义,去世的老人姓陈,2019年底就走了。子女们当时忙着处理后事,按规矩去派出所注销了户口,却压根没想着还要跟社保中心报备。加上他们常年在外地生活,也没留意老人的养老金账户还在按时进钱,就这么稀里糊涂过了四年。直到2023年,社保部门通过全国人口数据库比对,才发现陈老先生早已去世,养老金却足足多发放了16个月,算下来有三万四千多块。 法庭上,子女们一脸委屈,反复说真不是故意要占便宜,是真不知道有这个申报流程。法官调了银行流水,发现老人去世后那个账户确实没动过,既没消费也没取现,看样子确实是不知情。但法院最终还是认定,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老人已经去世,不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资格,子女们拿着这笔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还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损失,不管是不是故意的,都得全额退还。最后经过调解,子女们主动把钱退了回去,这事儿才算解决。 其实这事儿真不能全怪子女故意为之,很多家庭都有这个知识盲区。总觉得注销了户口就万事大吉,压根不知道养老金停发还得单独申报,各地要求还不一样,大多得在一个月内办完。但话说回来,子女们也有疏忽的地方,老人的身后事本该考虑周全,关乎社保、遗产这些关键事,多问一句社区、多查一下政策,就能避免后续的麻烦。 更关键的是,社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保命钱”,每一分都得用在刀刃上。要是大家都因为“不知情”或者故意隐瞒,让去世老人的养老金一直发放,最终损害的是所有参保人的利益。而且这事儿可大可小,要是碰到故意隐瞒、甚至取现消费的,就不是简单退钱了,可能会被罚款,金额大的还可能构成诈骗罪,要负刑事责任。 反过来想,及时申报其实对子女也有好处。办理养老金停发的同时,还能依法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还有老人养老金个人账户里没领完的余额,这些都是合法该拿的待遇,反而因为没及时申报错过了,多不划算。 生活里类似的糊涂事不少,有的是真不懂政策,有的是嫌麻烦懒得跑。但关乎法律和公共利益的事,真不能马虎。多了解一点相关规定,把该办的手续办到位,既不踩法律红线,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