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获赠姑姑百万房产,不料,父亲竟然隐瞒此事,等女子发现时,“遗嘱”已经逾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5-12-16 11:08:18

上海一女子获赠姑姑百万房产,不料,父亲竟然隐瞒此事,等女子发现时,“遗嘱”已经逾期失效,女子痛失一套房!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继续继承房产!原来,其父亲不愿女儿卷入父辈纠纷,选择隐瞒,试图自行与亲属协商处理遗产分割无果,法院判了! 事儿的主角是个上海姑娘,本来姑姑早就把名下房产许诺给她了,可到头来不仅房没拿到,还闹上了法庭,最后法院的判决下来,更是让她彻底傻了眼。 这姑娘的姑姑一辈子过得挺孤单,跟其他几个兄弟姐妹因为早年父母遗产的事儿闹得很僵,平时基本不来往。唯独跟这个侄女感情特别深,打小就把她当亲闺女疼,两人的关系比亲母女还差不了多少。 早在2014年的时候,姑姑怕自己百年之后,家里人因为房产闹纠纷,就特意在一个旧笔记本上写了字据,明明白白说自己去世后,名下那套房子就归侄女所有,字迹清清楚楚,落款也都齐全,算是给这份亲情上了个“保障”。 变故发生在2022年2月,独居的姑姑突然突发疾病去世了。因为平时跟姑姑走得最近,身后事就全落在了姑娘的父亲,也就是姑姑的四弟身上。整理遗物的时候,父亲发现了那个写有赠房字据的笔记本,看着上面的内容,他心里犯了难。 他太清楚家里的情况了,其他兄弟姐妹对财产看得特别重,要是把这份“遗嘱”拿出来,上一辈的旧怨肯定会爆发,到时候侄女免不了要被卷进这些充满铜臭味的争吵里。 思来想去,父亲心里冒出了一个“保护”女儿的念头。他觉得自己是长辈,能扛下这些事儿,不如先把姑姑去世的消息瞒下来,那本关键的笔记本也锁进抽屉里。他盘算着,先凭着自己的面子跟其他兄妹协商,等把所有麻烦都解决了,再把干干净净的房子交到女儿手上,这样女儿就能躲开长辈之间的纷争,安安稳稳拿到房产。 就这么着,这个秘密被他硬生生捂了一年。直到2023年初,姑娘的大伯才从别处得知了姑姑去世的消息。长辈离世本就是大事,更何况还涉及到遗产,大伯立马召集其他兄妹,张罗着分遗产的事儿。这时候父亲才不得不站出来,试图跟大家私下协商,可他没拿出那份字据当筹码,根本没人买他的账,几轮谈下来,各方意见完全不合,局面彻底失控了。 直到2023年9月,姑娘才从父亲口中震惊地得知,最疼她的姑姑早就不在了,而且姑姑还特意留了房子给她,父亲手里一直握着凭证。得知真相的姑娘又急又气,赶紧让父亲拍下笔记本上的字据,转发给大伯他们,明确主张自己对房子的权利。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回应她的不是认可,而是一份冷冰冰的起诉书,大伯他们根本不承认这份手写字据的真实性,还联合起来把她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平分所有遗产。 姑娘哪儿能甘心啊,自己明明是姑姑指定的房产继承人,怎么就成了没份儿的人?一气之下,她也申请参诉,要求法院确认自己的继承权,保住这套本该属于她的房子。上海虹口法院开庭的时候,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大伯一方一口咬定字据不是姑姑亲笔写的,甚至怀疑是她父亲伪造的,就是想侵吞家产。好在法院经过仔细调查,认定字据要件齐全、逻辑通顺,对方也拿不出伪造的证据,最终确认了这份赠房意愿是真实的。 本以为这事儿稳了,可谁知道真正的难题还在后面。法官审理后指出,这根本不是普通的遗嘱继承,而是遗赠。姑娘作为侄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序列里,姑姑把房子留给她,属于遗赠行为。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天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这个期限是死规定,过了期就视为自动放弃。 这就是父亲“好心办坏事”的关键所在。他明知道女儿能拿到房子,却因为想隐瞒而选择沉默,硬生生错过了这个黄金60天。法庭上,姑娘辩解说自己2023年9月才知道真相,立马就表态接受了,没超过期限。可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她跟姑姑感情那么好,姑姑生前也多次提过赠房的事儿,按常理推断她应该有所预判。而且父亲长期隐瞒的行为,不管初衷是好是坏,客观上确实让她错过了声明期限。 最终的判决结果特别现实,也特别残酷。法院认定,因为姑娘没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表示,这份遗赠已经依法失效。姑姑留下的那套凉城路房产,还有存款、抚恤金等所有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分。虽然法院考虑到姑娘的父亲长期赡养姑姑,判他分得30%的遗产,给了无行为能力的小姑26%,但姑娘忙活了半天,最后却两手空空。 说到底,这事儿真让人唏嘘。父亲本来是想保护女儿,不想让她卷入父辈的纠纷,可偏偏因为不懂法律规定,或者说忽视了期限的重要性,反而亲手断送了女儿的权益。那些价值几百万的资产,最后全分给了姑姑生前最不愿往来的人。 这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涉及到遗产、赠与这类事儿,可不能凭着自己的想法来,该走的程序、该守的期限一点都不能含糊,不然再好的初衷,也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遗憾。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上海法治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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