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那个事儿,简直是年度最佳“人间清醒”教材。 一个44岁的男人,找了个小自己20岁的姑娘。 给人家租房,买包,送手镯,前前后后砸了46万。结果老婆发现了,一纸诉状把小姑娘告了,要求还钱。 可法庭上,男人跟自己老婆站到了一起,口径出奇地一致:对,这钱她得还。 那一刻,小姑娘才看明白。 她从头到尾,只是一个他花钱租来的“情绪价值提供商”。 有网友说: 台湾那个四眼经济学教授郎咸平,你们就忘了,白玩一个空姐几年,临了还去法院告她要求赔几千万,官司居然打赢了。 如果是知三当三就应该这样,如果男的骗她应该按诈骗处理,法律应该规定得清清楚楚,对社会都公平。 废话,她有什么损失?她消费了超越她自己能力的东西。46万只是送的,消费掉的又不能找她要回来。她亏啥。 又是哪个穷人家的孩子被玩了,应该去告这男的强奸自己,还不是一次,起码要判他十年以上,这个老婆就知道人家的厉害的!
上海那个事儿,简直是年度最佳“人间清醒”教材。 一个44岁的男人,找了个小自己2
晓朋友
2025-12-15 16: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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