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28岁高中女教师婚礼当天从7楼跳下,走前她留下一条朋友圈,控诉父母这些年以死胁迫她相亲结婚,亲戚也蛐蛐她是个不孝女,女子吵过闹过,最后还是妥协,在父母的安排下恋爱结婚,可对象总气她,父母不仅不站在她这边,还让她忍忍,女子忍无可忍,最终走了极端,她感叹:我完成了人生的最大任务,还拿到了以前怎么都赚不到的钱,死而无憾了! 2022年,女子在历史教师的招聘考试中,以笔试成绩第一,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入职了当地一所高中,是实打实的状元老师。 女子原本前途光明,父母也视她为骄傲。 可就是这样一位年轻有为、本该站在讲台上培育桃李的老师,竟选择在新婚这一天,从7楼一跃而下。 2025年12月10号上午9点多,一小区里警笛声、救护车鸣笛声此起彼伏,居民们听到动静纷纷探头张望。 这时群里跳出消息,说有个新娘子跳楼了! 这名新娘子,正是年仅28岁的女子。跳楼前,她留下一则朋友圈,字里行间全是积攒了多年的压抑。 原来,女子并不想结婚。可父母从她毕业开始,就一直催婚,让她赶紧找个好人家嫁了。 在父母的观念里,什么年纪就该干什么事,眼下毕了业,事业爱情都要抓起来。 可女子不这么想,她觉得感情这事,急不得,等缘分来了再说,眼下还是要把重心放在工作上。 父母听后痛批女子拎不清,要是过了如花似玉的年龄了,谁还要你? 因为观念不同,女子吵过也闹过,谁料,父母竟以死相逼,亲戚得知后也骂她是个不孝女,一点也不懂得父母的苦心。 女子知道自己不完成结婚这个“任务”,父母是不会罢休的,于是,她也不反抗了,任凭父母安排。 父母以为女子彻底看开了,还挺高兴,四处寻找合适的人选,安排女子相亲,最后还真找到一个各方面都让他们都满意的。 那男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看着人挺老实,家庭条件也不错,父母就让女子接触看看。 后来,女子就和对方谈起了恋爱,但是相处久了,她发现自己和对方处处合不来,她在感情中没少受气。 她向父母吐露自己的委屈,父母却总是让她忍一忍,说天下哪有百分百契合的两个人?不都得互相磨合吗!以后结婚过日子了,摩擦更是少不了,忍忍就都过去了。 女子听后,把所有委屈都咽在了肚子里,自此没再提过。 后来,俩人顺理成章走到结婚这一步,男方家给了一笔不小的彩礼。父母的一桩心事了了,一切看似都步入正轨。 可到了婚礼这天,女子回想起父母这些年催婚的一幕幕,再看看眼前这个她根本不爱的男人,只觉得未来的日子没有意义。 她结这个婚,完全是为了完成父母的心愿,可她自己的人生呢? 婚姻的意义,究竟是别人的期待,还是自己的幸福? 女子越想越绝望,最终决定在这个大喜的日子了结自己的生命。 离开前,她在朋友圈写道:我活明白了,我这辈子最大的价值就是结婚。我吵过,闹过,甚至发疯一样地反抗过,更激烈的时候,我拿刀砍过逼我的人…… 可惜,我输了,我妥协了。是我懦弱,下不了狠心反抗,只能乖乖去相亲、结婚。 我完成了人生最大任务,还拿到了以前怎么都赚不到的钱,死而无憾了! 遗言最后,她托朋友办后事,说火化后,挑个有太阳、刮大风的日子,把骨灰扬了,别留坟。 如今,遗体火化在即,父母却舍不得放手,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女儿竟会以这种方式,完成最后的反抗。 回头看看,这件事实在让人唏嘘!女子对抗的不仅是婚姻,也是根深蒂固的观念。 可能在老一辈眼里,女子到了年龄就该结婚,不结婚就是失败。最终她选择听话,却在新婚当天用最极端的方式宣告:这任务,她完成不了。 可这反抗的代价,实在是太沉重了! 有人说,不能为了结果而结果,父母当然都是好意,但是好心办坏事的也不少。去体验人生,尊重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选择,何苦发生这样的悲剧呢?顺其自然,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我的儿子也不愿意找对象,也不想结婚,我尊重他。做人本就苦,不想逼他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只要他感觉幸福快乐就行! 根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案子里,女教师在朋友圈明确陈述“以死相逼的父母”“指责不孝的亲戚”“只会让你忍的对象”构成“绝配”,直接指向婚姻自由被干涉的痛苦经历。 女教师抗争多年最终妥协结婚的过程,恰恰是婚姻自由权被长期侵害的典型表现。 父母以死相逼强迫她结婚,亲戚通过道德绑架施加压力,对象也给她造成精神压迫,三者都构成对女子婚姻自由的侵害。 说严重点,如果逼婚行为与自杀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逼婚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诉。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