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怀孕八个月,他一拳砸在我脸上。”这句话,是湖北恩施的商女士对自己13年婚

笔尖下说法 2025-12-15 15:35:38

“当时我怀孕八个月,他一拳砸在我脸上。”这句话,是湖北恩施的商女士对自己13年婚姻最简短、也最残酷的总结。她以为忍到孩子出生就会好,忍到丈夫顺心就会好,忍够十年总该好了。直到她发现丈夫藏在角落的那瓶“钙片”,真相才击碎了她所有幻想——那不是钙片,是性药。 13年家暴,是从一碗小吃开始的。 那年她刚怀孕,想吃点东西。丈夫在擦皮鞋,让她等。她饿得发慌,先走了不到一百米。就这一百米的“不听话”,换来了身后狠狠的一拳。从那以后,殴打成了家常便饭。丈夫掌握了“技巧”:怀孕时只打脸和手,小心避开肚子;生完孩子后,便无所顾忌。 暴力,会“进化”。 她最怕丈夫下班回家脸色阴沉。那意味着,拳头、巴掌、脚踹会像雨点般落下,打肚子,踢大腿,甚至多次打到她小便失禁,瘫在地上。报警二十多次后,丈夫换了方式:专打关节、掐拧皮肉,让她长时间疼痛却难验重伤。他得意地说:“打出的妻子,揉出的面。” 压垮她的,不是伤,是背叛。 发现那瓶性药时,她才彻底清醒。这个打她的男人,身体好得很;他们早已形同陌路。药是为谁吃的?13年的隐忍,像个笑话。浑身伤痕突然灼烧起来——原来自己不仅在暴力中委曲求全,更在欺骗中被彻底背叛。 她终于决定,用法律终结这场噩梦。 【这不是家务事,是犯罪】 1. 虐待罪,跑不了。 根据《刑法》第260条,持续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就构成犯罪。长达13年、孕期施暴、致人尿失禁,早已远超“情节恶劣”的标准。 2. 关键一步:刑事自诉。 这类罪一般需要受害者自己去法院告(自诉)。商女士要做的,就是带着伤情照片、报警回执、病历、录音等证据,去法院正式控告丈夫。 3. 法律盾牌很全: 她可以立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再靠近;同时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法律会给施暴者一个完整的“教训”。 【她的觉醒,是一面镜子】 商女士的故事,戳破了许多谎言: · “为了孩子忍忍”——充满暴力的家,才是对孩子最深的伤害。 · “他总会改的”——暴力一旦被容忍,只会升级。 · “家丑不可外扬”——这不是“丑”,是罪。说出来,才是自救的第一步。 她的13年,是一场漫长的凌迟。但最后的觉醒,哪怕晚了,也依然有力。因为拿起法律武器的那一刻,她夺回的不只是公道,更是自己余生所有的可能性。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如果你是她,会在第几年选择离开? 面对家暴,身边人怎样做才是真的帮助? 沉默是暴力的帮凶。而每一个勇敢说出的“不”,都是刺向黑暗的光。

0 阅读:0
笔尖下说法

笔尖下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