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6岁女子旅游期间腹痛难忍,于是去医院做了妇科检查。谁知医生告诉她,说她患有多种妇科病,要是不治疗可能会导致不孕。女子被吓坏了,连忙支付了9000元的治疗费。可手术还没做,医生又建议她先做个妇科切除手术。女子没钱,医生就让她贷款5万。女子前后花了8万后,身体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女子去某三甲医院复检,医生才告诉了她真相!(来源:深圳新闻网)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小美去北京旅游期间,突然感觉到一阵腹痛难忍。起初他并不在意,只是到药店买了一些止疼药。 可是吃完药之后疼痛感并没有任何的减轻,无奈之下,小美只能去当地的一家医院进行检查。 经过挂号检查之后,医生一脸严肃的告诉小美,他患有白带异常,宫颈糜烂等多种妇科病,病情已经比较复杂了。 另外医生还警告小美必须要尽快进行手术,你还那么年轻,如果不手术的话,将来可能还会导致不孕。 小美听完直接被吓坏了,自己也才26岁,还没有结婚,如果以后真的生不了孩子,自己这辈子可就算是完了。 小美恳求医生一定要帮帮他,医生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给小美好好治疗,不过要想治好病,同样也需要小美全力的配合。 医生很快就确定了小美的手术方案,并且还提醒小美由于病情非常的严重,需要小美尽快签字确定。 被医生的话彻底给吓坏了,小美甚至忘记告诉自己的家里人,就稀里糊涂的签了字。 没想到在手术正式开始之前,医生又建议小美做阴chun切除手术,理由也很简单,只要切除了,后续会杜绝很多妇科病的困扰。 不过要进行这一系列的手术,需要很多的钱,小美身上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钱,在了解情况后,医生建议小美可以网贷试试。 小美先是网贷了5万,又从亲朋好友那里借了2万多块钱,一共凑了8万多做了手术。 可是手术之后小美并没有感到有任何的好转,反而比之前的情况更加严重了,小美于是又到了另一家三甲医院进行复查。 复查结果显示,小美根本就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妇科病。反而因为这一系列的手术,让小美的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气愤不已的小美当即找到医院,要求医院全额退款,可是医院却不承认称做手术都是经过小美签字确认的,最多给他们退3万块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诊疗义务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要担责。 本案当中,医院通过夸大病情的方式,诱骗小美花费巨额医疗费进行手术,从中牟取利益,还导致小美身体受到了二次伤害,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庆幸的是小美向有关部门投诉之后,经有关部门的介入,医院最终承担全部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给哥乐一个
私立医院,已经停业,另开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