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明星穿搭是工作。 他的穿搭是生活。 一双鞋,一千三百九,他自己买了八个色。 去年冬天机场那组图还记得吗? 蓝白配色,干干净净。 今年直接升级成“调色盘”,八个颜色往身上招呼,居然没垮。 最绝的是脚上那双黄鞋。 对,就是去年那双的同款,只不过从蓝色换成了亮黄。 时尚圈那帮人天天吵什么是高级。 要我说,高级就是“我喜欢”。 品牌方都出来认领了,没给钱,纯属王富贵自己爱穿。 结果呢? 这鞋卖断货了。 这才是真带货,比那些硬邦邦的广告有说服力一百倍。 粉丝见面会上他说,舒服和喜欢是第一标准。 这话听起来简单,在娱乐圈里能做到的没几个。 多少人每天穿着不合脚的高跟鞋、勒死人的西装,就为了一张“时尚完成度”的摆拍。 他倒好,怎么高兴怎么来。 所以你看,人设可以包装,微博可以营业。 但真正喜欢一样东西的眼神,藏不住。 那双穿到第二年、换个颜色继续宠幸的鞋子,比任何通稿都实在。 你上一次,单纯因为“喜欢”而反复穿一件衣服,是什么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