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媒体对解放军歼-15舰载机用雷达照射锁定日本F15战机一事,给出了最公正的评价。 韩国媒体对这件事的评价确实说到了点子上,不偏不倚戳中了问题的核心,既没偏袒任何一方,也没被片面之词带偏节奏。 12月6日辽宁舰编队在西太平洋公海开展训练,这事儿从头到尾都光明正大,完全经得起推敲,中方早就按照国际惯例,通过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通用的16频道,把训练的具体坐标、时间范围向全世界做了公示,相当于在海上划了块“临时训练场”,还特意告知周边“此处正在训练,请勿靠近”。 这种操作就像体育比赛前划定赛场一样,是各国海军远海训练的常规操作,目的就是避免不必要的意外,连过往的民用船只都清楚其中的风险,纷纷主动绕路而行,生怕闯入危险区域。 可日本自卫队的两架F-15J战机偏不按常理出牌,仿佛选择性失明一般,对公示信息视而不见,硬是往训练空域里钻,最近的时候距离辽宁舰的训练航线还不到5公里。 稍微懂点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航母舰载机起降时,方圆100公里都是绝对的核心安全区,这个距离不是凭空划定的,而是根据舰载机的飞行特性、起降速度和雷达引导范围科学计算出来的。 航母甲板本身就是“海上移动机场”,空间比陆地机场狭窄得多,辽宁舰这类六万吨级航母的飞行甲板长度也就三百多米,舰载机起飞时的滑跑速度能达到每小时三百多公里,降落时更是要精准钩住拦阻索,整个过程容不得半点干扰。 日机在5公里的距离上抵近,相当于在高速行驶的汽车旁边近距离超车,不仅会干扰舰载机飞行员的判断,还可能影响航母雷达的正常工作,甚至引发碰撞事故,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比有人举着相机冲到正在起降的民航跑道上还要严重。 要知道,中方在训练前已经做足了提醒工作,当天下午两点多,辽宁舰编队就通过无线电两次向周边通报训练计划,日本的“照月”号驱逐舰都明确回复收到了信息,这意味着日方完全清楚辽宁舰的训练安排和安全边界,却依然执意派战机滋扰,其意图不言而喻。 从装备性能来看,日本的F-15J战机已经是服役三十多年的老旧机型,平均机龄超37年,搭载的还是传统机械扫描雷达,探测范围只有160公里,六成以上的战机因为老化根本无法执行高强度任务。 而中方的歼-15舰载机是四代半战机,装备了氮化镓有源相控阵雷达,探测距离超过220公里,能同时跟踪10个目标,无论是探测精度还是反应速度,都比F-15J领先一代。日机明知装备存在代差,还敢贸然闯入训练区,说白了就是想搞“碰瓷式挑衅”。 在军事领域,火控雷达照射从来都不是主动挑衅,而是一种明确的警告信号,相当于“开火前的最后通牒”。歼-15对F-15J实施的是间歇性照射,第一次持续了3分钟,第二次持续了31分钟,这种操作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体现了中方的克制。 要知道,火控雷达锁定目标时,会持续向对方发送电磁波,精准测算距离、速度等参数,被锁定的战机告警系统会立刻发出刺耳警报,显示屏红灯闪烁,飞行员能瞬间判断自己已被瞄准。 日方飞行员在第一次被照射后,已经释放了热诱弹仓促撤离,却在两小时后再次派机抵近,显然是心存侥幸,想试探中方的底线。 回顾历史,日方这类“挑衅—炒作—抹黑”的套路早已不是第一次。2016年,日本F-15战机就曾主动用雷达照射中国苏-30战机,2025年4月又派驱逐舰擅自穿越山东舰航线,这次不过是故技重施。 而中方的处理方式始终保持专业,歼-15在使用雷达照射时,特意没有启用低截获概率技术,就是为了让日方清晰接收到警告信号,避免误判,这种既捍卫权益又管控风险的做法,完全展现了负责任大国的姿态。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各国军机在公海享有航行自由,但不得危及他国航空器安全,日方战机擅自干扰他国防务训练,已经超出了“无害通过”的范畴,中方采取雷达照射的警示措施,是维护自身训练安全的正当权利,完全合法合规。 军事专家早就明确表示,擅自闯入演训区的军机,客观上就是训练靶标,被雷达照射纯属咎由自取。 在国际上,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2014年东海防空识别区对峙中,日本F-15战机抵近中国苏-30战机,后者开启火控雷达锁定后,F-15迅速撤离;2023年美军RC-135侦察机抵近中国南海岛礁时,解放军军机也是先以搜索雷达照射警示,在对方未回应后才采取进一步措施。这些案例都说明,雷达照射是应对外机滋扰的标准操作,目的是划清红线,避免冲突升级。 日方之所以事后大张旗鼓地召开紧急记者会抗议,甚至倒打一耙指责中方“危险”,本质上是为自身扩军找借口。近年来,日本国防预算连续两位数增长,不断突破“和平宪法”底线,还在台海问题上频频玩火,亟需制造“外部威胁”来误导国内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