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女子想吃霸王餐,店家当场报警,民警来后,女子耍起了无赖,扬言菜品难吃、店家态度差,还当民警面给儿子打电话证实菜品难吃,谁料,儿子回复她:菜品还行啊。女子被啪啪打脸后,又说自己是外地来的,店家专门欺负外地人,菜品难吃却只优惠10元。民警回复:外地来的,吃饭也要付钱,全中国都这样。女子不干了,要求店家打包剩下的菜,她要送去市场监督管理局。 先说“菜品难吃”这借口。去年广东赵某在会所反复吃霸王餐,法院最后定的是寻衅滋事罪。 法官说得明白:单次逃单可能是纠纷,反复逃就是挑衅秩序。 烟台这位大姐,要是真觉得菜不好,当场提意见、找监管都行,可她偏等吃完才闹,这就像去包子铺咬了三口说面酸——早干啥去了? 去年重庆有顾客顺走火锅锅,最后民警调解时说得实在:“觉得不好吃可以协商,吃完不认账就是耍赖。” 再说“外地人被欺负”的悲情牌。法律可不管你是哪儿的人。去年东营一男子装醉逃单,民警连夜守着醒酒,最后照样得付钱。为啥? 《民法典》里写得清楚,吃饭付钱是合同,跟籍贯没关系。就像咱去菜市场买菜,不能说自己是乡下人就不给钱。 烟台这位大姐,真要觉得价格不合理,拍照留证找市场监管局,可她边闹边要打包剩菜去检测——早有预谋的样子,跟2023年阳新县贾某被同事甩下付账的情况完全不同,人家是真被坑,她是主动赖。 最关键的是“多次”这个坎儿。 深圳赵某半年内四次逃单,最后判刑;镜湖程家兄弟两次被拘留还接着吃,结果入狱七个月。 烟台这位大姐,虽然新闻里没提前科,但当众耍无赖、挑衅民警,已经触碰了“情节恶劣”的红线。 去年四川蒋某吃粉拒付还打民警,直接拘留七日。 法律就像弹簧,第一次逃单商家可能自认倒霉,第二次报警批评教育,第三次就该算寻衅滋事了——这不是针对谁,而是保护所有老实经营的商家。 有人可能觉得,一顿饭百八十块,至于上纲上线吗?看看湖北徐某的例子就知道了。 这人从2018年开始,专挑饭点溜单,跨三个地市作案,最后被刑拘。 民警算过账:他每次逃单百十块,三年下来几家店损失过万,更毁了商家对顾客的信任。 烟台这家店要是这次妥协,明天可能就有人学样,说“上次那个外地大姐没付钱,凭啥让我付”——这就是破窗效应。 再说民警的处理。为啥坚持让她付钱?看看太原桥东派出所的案例:顾客被网友放鸽子,民警还是劝她先付钱,再去打官司。 因为餐饮消费是即时合同,谁上桌谁负责,跟请客的人跑没跑没关系。 烟台这位大姐拿儿子当挡箭牌,跟2025年瑞典35人集体逃单一样,以为人多就没事,结果警察照样抓人。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认证据和契约。 最后说说社会影响。老辈人常说“吃人家嘴短”,现在有些人却觉得“闹得凶就不用付”。 去年北塘城管被曝吃霸王餐,一年吃掉1.5万,直到媒体曝光才收手。这说明,对无赖的容忍,就是对好人的惩罚。 烟台这家店报警,民警撑腰,看似小事,实则是在维护“吃饭付钱”这个最基本的社会规则。 想想看,如果满大街都是吃霸王餐的,谁还敢开店?咱们老百姓下馆子,又怎么安心? 这事最讽刺的是,女子打电话给儿子求证,儿子一句“菜品还行”成了关键证据。 这就像2022年李某某逃单,最后同伴不得不分摊饭钱——撒谎的成本,早晚得自己兜着。 法律不会因为你哭穷、装可怜就网开一面,正如深圳法官说的:“小恶积累成大恶,最终必定碰底线。” 烟台这位大姐,要是真遇到难处,好好协商或许能免单,但撒泼打滚只会让自己更难堪。毕竟,全中国的餐馆,都不养“霸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