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丈夫把两套房偷偷过户给前妻,现任妻子崩溃:他说是给女儿的。 重庆的代女士,二婚嫁给罗先生十几年。两人婚后买了两套房,都写的罗先生名字。一套他女儿住着,一套空着,老两口住代女士儿子买的房。 日子本来挺平静,直到代女士发现,那两套房子没了。 不是卖了,是悄无声息地,过户给了罗先生的前妻。 代女士整个人都懵了。她完全不知情。之前感觉丈夫不对劲,问起来,罗先生轻描淡写:哦,那房子,过户给女儿了。 她当时可能也没深想,给女儿,也算有个说法。 后来一查,哪是给女儿,产权证上赫然写着前妻的名字。罗先生这才承认,是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卖给了前妻。 他还补了一句:我俩经济一直独立。 这话听着就心寒。经济独立,就能把婚后夫妻一起买的房子,一个人处理了? 法律上可不是这么说的。结婚后买的房子,不管写谁名字,原则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白纸黑字写着呢。 你要卖,尤其是卖给关系特殊的前妻,不和妻子商量,这算怎么回事? 这里头疑点太多了。 如果是正常买卖,钱呢?卖房的钱款流向哪里,代女士见到一分了吗? 如果不是正常买卖,是不是故意以低价甚至赠送的方式转移财产? 前妻知不知道这是他们婚内财产?如果知道,这操作就更耐人寻味了。 说白了,这就是对现任妻子极大的不尊重和欺骗。十几年的夫妻,防对方像防贼,关键财产说转走就转走,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很多二婚家庭,最难的就是财产和信任。各自有各自的孩子,心里都有个小算盘。但算计到这份上,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 代女士退休了,想着安享晚年,结果来这么一出,心里得多凉。 男人怎么想的?可能觉得房子是自己“赚”的,自己有支配权。可能觉得终究要对亲生孩子有所交代。但用这种方式,彻底撕破了夫妻间最后的体面。 现在这事闹开了,法律上代女士完全可以追讨。那属于她的份额,不是罗先生一个人能送人的。 但就算把钱要回来,心里的芥蒂,还能消除吗? 信任就像张纸,皱了,再也抚不平。这事儿给所有再婚家庭提了个醒:婚前财产怎么算,婚后收入怎么管,大事怎么决策,最好有个清清楚楚的约定。 不是算计,是对彼此负责。 不然,大难临头各自飞之前,可能家底早就被搬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