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西化”倾向严重,正在埋下多少隐患? 法学界存在一个普遍现象:部分留洋专家惯用西方体系审视中国问题,过度追求程序正义,忽视结果正义,导致立法脱离实际,反成社会隐患。 程序正义的“副作用” 西方法律强调程序至上,结果正义常被扣上“有罪推定”的帽子。以美国为例,大规模枪击事件频发,根源之一便是对结果正义的放弃——证据链条稍有问题,凶犯就可能逍遥法外。这种“唯程序论”真的适合我们吗? “国际接轨”的盲从陷阱 许多专家动辄援引“国际通行做法”,却鲜少深究背后的真实意图。西方常以“清道夫”姿态自诩公正,实为制度输出的伪装。盲目接轨,无异于将别人的尺子,量自己的脚。 法律,必须扎根于脚下的土壤 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自有其治理智慧与公正逻辑。法律不是空中楼阁,更不能削足适履。当立法脱离这片土地的实际,再完美的程序,也可能结出苦涩的果。 你认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最应坚持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