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悲催了!安徽,男子婚内出轨,长期和外面的情人同居。感冒了,还要发生关系,不料,刚完事,两眼一翻死了!这起发生在安徽安庆的悲剧,并非坊间传言,而是有法院判决书佐证的真实案件。我觉得这事儿最该敲醒的不是“意外”,而是“明知故犯”的代价——法律虽不轻易把责任算在第三者头上,但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迟早会被规则“定价”。 陈某有胰腺手术史、甲亢常年吃药,重感冒10天输液7次还硬来亲密行为,自己对身体的不负责任是主因,法院认定他的死和王某没直接因果,这个没毛病 。但王某明知对方有家室还同居,之前就因拿了陈某夫妻共同财产被追回3万多,现在又被判赔3万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两笔“3万”就是对她越界行为的明确惩戒 。 心源性猝死本就容易在感染、疲劳、情绪波动时找上门,陈某的感冒、基础病加亲密行为刺激,多重风险叠加,悲剧早有伏笔 。这也给所有人提个醒:健康面前别逞强,尤其是有基础病时,别让欲望冲昏头。而第三者也别心存侥幸,破坏别人家庭不仅缺德,还可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法律和道德的边界其实很清晰:你可以不高尚,但不能突破底线。婚外情从来不是“两个人的事”,它会牵动财产、家庭和法律责任,每一步都藏着看不见的代价。你觉得这3万的判决是轻了还是重了?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