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查了一下, 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原来提出议案的是赵宏教授!这并非她首次发表此类观点,此前在多个公开场合,她都称有违规记录者找工作会很麻烦,这样对他们不公平。 她反复强调要给违规者重新开始的机会,却未考虑那些受违规行为影响的人。我第一次听她讲是在校园宣讲会上。 赵宏教授此前提出关于违规记录的问题,认为应给违规者改正机会,让他们有“记错”过程。但这真的仅靠给违规者改正机会就能解决吗?显然不能。下面我用真实案例反驳赵宏教授的观点。 赵宏女士任主任的北大法学院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自2004年起与瑞典隆德大学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共同举办人权法硕士项目,由瑞典提供经费,为中国培养“人才”。 某次校园宣讲会上,一名男生举手发言:“我和团队做项目,因一名成员违规,整个项目取消,论文也延期提交,影响太大,我怎么找工作?”项目取消和论文延期是因同伴违规,影响显而易见,那违规者是否应有改正机会? 显然应有,但这机会应给违规者本人吗?显然不该,应给受其影响的人一个公道。再如周倩,因室友作弊,她的保研名额被取消。 周倩认为改正错误需付出实际努力,而非简单删除记录。针对赵宏教授给违规者改正机会的观点,我们应进一步思考,怎样公平地给违规者第二次机会? 我认为可建立恢复机制,让违规者一定程度上“偿还”过错,如做补偿性工作、向受影响的人道歉、接受培训等,将过程整理成“修复报告”,让HR了解过程和结果。 对违法的宽恕是对公平公正最大的不公。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关键在“改”字。 以上仅为个人想法,接下来我会采访更多受影响的毕业生和处理违规记录的HR,了解他们的看法。 评论区说说你们的观点!

chembook
和搞事早苗长得很像喔
重新开始 回复 12-05 08:49
还别说真像
12 26
奸损之徒
用户18xxx85
怎么又是北大?
文晔
野兽
枫树森林
赵丽丽也是这样说的
VV
我们不针对其他轻微违法行为,但吸毒绝对不包含在内
不了了之
这娘们儿不像人呀!!
hangjian2178
果然是相由心生
数学那些事
这些言论发布者共同点:文科,接受境外组织资金,宣扬国外价值观
优习
典型的研究方向匮乏型,无所适从,另辟捷径,哗众取宠,。技穷后提出这么个馊主意。
小爱
没有对错,社会人类发展的过程,本就需要对各类事情提出和争论,才能争辩出道理,最后不断完善,人类才能进一步文明。现在谁又说七八十年代禁止跳迪斯科舞是对的,就是这个道理。
用户18xxx25
单位不接纳你你去找单位啊,你让法律补偿你,什么脑回路,再说,这也是你咎由自取
甲乙
谁都是第一次做人,既然做了错事就应当承担相对应的责任,什么事都能谅解的话,也不需要你来说这个了
钉耙猫王
你这么说的话,那得先取消政审。。
用户85xxx19
宁缺毋滥
纯朴的圣女果
我怀疑她已经腐败了
了了liaoliao
违规者惩罚成本太低了
用户10xxx81
要么是圣母,要么是坏种,古人犯事是要刺字的,现在只是记录而已,浪子回头,不代表你从没走过那段路。
树熊
可以的,但要做以下几点:1是要知道错在哪儿,下次决不再犯。2要补偿错误造成的损失。3要有足够重的惩罚,使其肉痛,真的不敢再犯,而不是口头认错,就轻易放过,死不悔改。
张蔡张蔡
古代才子都喜欢逛青楼,现代的所谓艺术家也是不停的换老婆,有才的私德有亏是普遍现象,只要不影响他人,不影响社会,我看就放过他们吧!
y2022
绝不包括吸毒!这女的什么玩意儿!
6689
你能从善如流,机会满地都是,机会从来都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的行为答案。
用户10xxx77
阴险之人,间谍,枪毙
狄衍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是核心是改,你要让人看到改的过程和结果,而不是把错误隐藏起来,提出这种建议的屁股肯定有问题
落籽尘埃
说实话,我都建议恢复古代的“连座”制度
彰润
安排去搞N年义工,服务达到一定年限才允许…
怪兽她爸
吸毒人员不可以
珠江水逝
这些个文人公知真丑
用户10xxx16
看面相是偏执狂!!!
小月珠珠99
信圣母的滚回西方。
用户10xxx02
估计有日本人血统
用户15xxx14
需付出实际努力改错,而非简单删除犯错记录,这是不是降低了犯错成本
浩先生
他提她的观念 我们不彩她就是
y2022 回复 12-05 09:55
是不是已经按她的提议施行了?不是最好
用户14xxx31
不是好人
lf-98
这就是西方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