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虽贵为一国之君,为何却说他侠肝义胆充满侠义? 赵匡胤的侠气,是从五代乱世的泥水里泡出来的。后汉乾祐元年,二十一岁的他因父亲在禁军二十年不得志,又因酒后闹事得罪皇帝,干脆甩了官袍浪迹天涯。 这一走就是三年,睡过破庙,偷过和尚的莴苣,在甘肃赌钱赢了被当地人围殴,这些狼狈事,反倒把他骨子里的江湖气砸得瓷实。他后来当皇帝时说自己“生平不欺善怕恶”,这话搁现在像场面话,但在五代十国的丛林里,能活着守住这点心气,不容易。 最能见他底色的,是“千里送京娘”。流浪到山西清油观,撞见被山贼囚禁的十七岁姑娘赵京娘。按说乱世里自保要紧,可他偏要管闲事:砸了道观门窗救人,明知蒲州千里之遥,偏要徒步护送。 路上山贼追来,他一条铁棍打退三拨人,白天护着京娘骑马,自己步行开路,晚上找破庙打地铺,兄妹相称半步不乱。京娘中途表白,他瞪眼吼:“我若图你身子,和山贼有啥两样?”后来京娘因家人猜疑自尽,他称帝后追封“贞义夫人”,这份情义,比戏文里的英雄气短真实得多,他不是不懂男女情,是把江湖义气看得比儿女情重。 这种义气,在他称帝后化成了治国的仁厚。史书说他“黄袍加身”后不杀后周皇室,有人觉得是政治作秀,但看看他早年经历就明白,当年流浪时被随州刺史董宗本收留,却遭其子羞辱,后来反而重用董遵诲;复州防御使王彦超曾十贯钱打发他,登基后见面只笑问“为何不收留我”,听得王彦超冷汗直冒。 他的宽容,是江湖人“不记穷时仇”的习性,你落难时踩我一脚,我发达了不跟你计较,这才是真义气。 治国上,他更是把“侠”字往宽了拓。当皇帝十六年,黄河决口三次,每次都亲自盯着赈灾,不许官员克扣粮饷。洛阳饥荒,他命人在街边支起二十口大锅熬粥,亲眼看着饥民喝上热汤。 最绝的是死刑复核,规定地方判死刑必须报中央,自己常翻卷宗,说“尧舜时一年才杀几个人,咱不能比古人狠”。有个叫李璉的年轻人为父报仇杀人自首,按律当斩,他却放了人:“孝子杀人该罚,但情有可原。”这种在法理里揉人情的劲儿,像极了当年护送京娘时的固执,规矩是死的,人心是活的。 他的俭朴也带着江湖气。宫里帘子用芦苇编,衣服洗得发白接着穿,看到后蜀皇帝孟昶的七宝夜壶,直接摔碎:“把心思花这上头,能不亡国?”但对百姓从不吝啬:商州闹鼠灾,免全年税;民夫干活累死,免全家三年劳役。这哪像皇帝,分明是当年兜里超过一百文钱就分给穷人的流浪汉。 有人说他“杯酒释兵权”是权谋,可对比朱元璋的大开杀戒,赵匡胤的“约为婚姻,厚赐田宅”,何尝不是江湖大哥的处事方式?他清楚五代武将篡位的病根,却不愿用血腥手段,宁可花钱买平安,兄弟们跟着我出生入死,不能让他们像前朝功臣那样不得善终。这份厚道,在杀红了眼的乱世,稀缺得像金子。 赵匡胤的侠肝义胆,不是评书里的孤胆英雄,而是从泥里长出来的血肉。早年流浪让他吃透了底层的苦,所以称帝后总惦记着“百姓过得咋样”;江湖义气让他重然诺、轻恩怨,所以治国时少了些帝王权术,多了点人间烟火气。 他的“侠”,是把对京娘的仗义,变成了对天下百姓的担当,这才是最难得的帝王侠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