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公务员考试不能讲“同情”? 沈逸教授戳破个误区——不是所有“不容易”都该被迁就。 公务员考的是“要当公仆的人”,德才里“德”是地基。你想啊,那些蹲在出租屋台灯下刷真题、考场里笔芯写断还攥着笔的普通家庭孩子,拼的就是“规则不偏倚”这口气。要是违规的人因为“看着可怜”就开绿灯,他们熬的夜、背的时政、写废的稿纸,不就成了“没用的努力”? 我特认同这点——同情得“选对对象”。给破坏规则的人留退路,就是给守规矩的人“拆台阶”。规则从来不是冰冷的枷锁,是给没背景、靠自己的人兜底的“安全网”。 你们说,规则和同情的边界,到底该划在“谁”身上?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