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湖南永州,一女子被欠薪20000元,5年都没要回来,女子实在忍不下去,某晚,征得老板同意后上门讨薪,和老板夫妻发生争吵,第二天老板自缢离世,家属觉得是女子讨薪刺激了老板,导致他轻生,于是把女子告上法院,索赔21万,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家属要赔偿的请求。 网友评论: 如果钱最终还是没要回来,是不是可以找法院或国家赔? 这两万只能安慰家属了,没法死者为大,法官调解估计也是这么调,你别追究了,债也别要了。 父债子还,只要这老板还有后人,应当承担偿还工人工资的义务,还索要讨薪者陪二十一万,真是天理难容。 成年人了,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杀还是自找的!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 看来这位老板是铁了心一于赖到底了,况女士真是欲哭无泪。 死了也要把欠薪要回来,老赖死死不死是他的事,继续起诉。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耍流氓。 警察都上门调解了,说明事情已经缓和,你再自杀和别人有毛线的关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