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万彩礼,同居怀孕后分手,这钱还能全要回来吗?法院刚判完,结果很多人没想到。 无锡这对,订婚给了11万多,接着同居、怀孕,本该顺理成章。可日子琐碎,吵着吵着竟散了,姑娘自己去了医院做了手术。小伙转头就告上法庭,要求一分不少全退彩礼。 法院没支持全退。理由很实在:俩人虽没领证,但实实在在过了日子,姑娘还有了身孕又承受了手术,若因没登记就让她全掏出来,太不公平。最后判姑娘返还4万7千多。 过日子不是买卖,感情付出、身体损伤,这些怎么算?法律这回讲的是“公平”二字,不是简单的一手退钱一手交货。俩人共同走过一段,付出都是真的,不能分手了就抹得干干净净。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个醒:婚姻大事,慎重再慎重。彩礼是心意,不是押金;感情是基础,不是赌注。走到司法这一步,没有赢家,只有教训。你们觉得,法院这么判,在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