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真是啥事都能碰上。湖南永州那边出了个事儿,听着就让人五味杂陈。一个老板,

王跟方 2025-12-02 17:50:48

这年头,真是啥事都能碰上。湖南永州那边出了个事儿,听着就让人五味杂陈。一个老板,头天刚被员工上门讨了薪,第二天人就没了,自杀了。这事儿本来就够让人难受的了,结果老板的家人一纸诉状把那几个讨薪的员工给告了,说是他们把老板“逼死”的,要求对方承担两成责任,赔二十多万。最近法院一审判决出来了,直接给驳回了,说讨薪的员工没毛病,老板的自杀跟他们没法律上的直接关系,这后果得老板自己扛。 说实话,看到这判决,我心里头那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要是真判了讨薪的有责,那以后谁还敢去要自己的血汗钱?这不就是告诉所有老板一个“后备保险”吗?欠钱不还,万一想不开了,还能反过来讹员工一笔。**这简直就是对“欠债还钱”这四个字最恶毒的嘲讽,要是开了这个口子,以后讨薪就成了高危职业,搞不好钱没要回来,还得背上官司,这叫什么事儿?** 说到这个,我就想起了2021年那个很火的“恶意讨薪”的词。当时一些地方把那些讨薪方式激烈点的农民工定义为“恶意”,搞得大家都很无语。自己辛辛苦苦干了一年,连回家的钱都要不到,怎么就成了“恶意”了?现在这个案子,跟那个逻辑有点像,都是想给讨薪的人套上一个枷锁。法院这次没这么干,我觉得挺好,守住了底线。你想想,员工去讨薪,天经地义,他们的行为就像去银行取自己的存款一样,是拿回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老板因为压力大自杀,这确实是悲剧,但这个压力的根源是什么?是欠薪这个事实本身,而不是讨薪这个行为。把结果归因于讨薪者,这就像你吃了变质的东西拉肚子,不去怪卖假货的,反而怪自己为什么要吃饭一样,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我甚至觉得,这老板家人的起诉,可能根本就不是为了什么“公道”,更像是一种情绪的转移和责任的甩锅。** 自己的亲人走了,痛苦万分,总要找个地方发泄,找个对象来承担这份痛苦。而那几个上门讨薪的员工,就成了最现成的靶子。他们无法接受亲人是因自身经营不善或逃避责任而走上绝路这个残酷的现实,所以宁愿编造一个“被逼死”的故事来安慰自己。这种心态可以理解,但行为不能支持。法律是讲证据和逻辑的,不是用来承接个人情绪的“垃圾桶”。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点,就是法院提到的“法律因果关系”。这是个很关键的东西。老板自杀,直接原因是他的个人心理承受能力和最终的选择。员工讨薪,可能只是一个诱因,但绝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原因。这就好比你考试没考好,回家被爸妈说了两句,你一气之下把试卷撕了。你能怪爸妈吗?他们说你,是希望你进步,但你撕试卷,是你自己的选择。**这起案子判得这么干脆,其实是在给整个社会划一条清晰的线:个人行为的责任,必须由个人自己来负,别总想找个“背锅侠”。** 这个案子虽然结束了,但它留下的思考还很长。它让我们看到,当经济下行,当生意不好做,当劳资矛盾越来越尖锐的时候,人的心理是多么脆弱。老板有压力,员工更有压力,大家都不容易。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守住规则和底线。老板欠薪,本身就是错的;员工讨薪,本身是对的。不能因为结果悲惨,就混淆了是非黑白。 那么,大家觉得,如果法院真的判了员工赔偿,会对我们这个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冲击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 以上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和借鉴

0 阅读:34
王跟方

王跟方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