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六年级学生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没打没骂,叫他到走廊去补,半个小时左右回到了教室。没多久,老师发现这名学生状态不对,赶紧打电话叫他母亲接回看病,母亲说自己忙,老师便安排两名学生将他护送回家。事后,家长带孩子检查,确诊为“童年情绪障碍”,家长一口咬定,怪老师让他娃补作业,体罚他娃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要求学校赔偿9.6万余元。学校很委屈:补作业是合理管教行为,且老师全程无体罚,为什么赔钱呢?孩子家长也不管,一怒之下将学校和老师告上法庭。 六年级的学生小张因为没完成当天的作业,被老师发现了。小张平时成绩中等,性格内向,有些内向害羞,遇到问题容易紧张。 当天上午的数学作业,他因为前一天晚上玩手机熬夜,没能按时完成。老师李老师发现后,并没有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打骂学生,而是平静地让他到走廊去补作业。 李老师说:“小张,你作业没写完,可以到走廊去补,注意别影响同学。”语气中带着提醒,并没有责骂。小张默默点头,带着作业本走出教室,脸上带着不安和紧张。 走廊里,只有微弱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上,空气中带着早晨的书香味和消毒水的味道。小张坐在走廊的靠墙长椅上,手里握着笔,却怎么也写不下去。 他的心里焦虑重重,担心老师不满意,担心同学议论,甚至担心自己如果写错会被批评。半个小时过去,他的笔尖依旧停留在纸上,眼神空洞,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 李老师时不时从教室里探出头来看他,确保小张安全,并提醒他注意作业。大约三十分钟后,小张回到了教室,脸色略显苍白,神情有些恍惚。 李老师没多说,只是让他坐下继续上课。课堂上,小张显得异常沉默,眼神游离,注意力完全无法集中。 不久,李老师发现小张状态明显不对,情绪低落,甚至有些面色蜡黄,显得非常疲惫。 李老师心中一紧,立刻拨通了小张母亲的电话:“小张现在状态不太好,建议您尽快来接他去医院检查。” 电话那头,小张母亲说自己在工作忙,无法马上过来。无奈之下,李老师安排班里两名同学护送小张回家,确保孩子安全到家。 回到家后,小张母亲终于带他去了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和心理评估,医生诊断小张患有“童年情绪障碍”。 医生解释,这是一种儿童期常见的情绪疾病,可能与多种因素相关,包括家庭环境、学校压力、性格特征等,并没有明确证据显示短时间的作业补写行为可以直接导致这种疾病。 然而,小张母亲坚持认为,孩子的病与学校当日的行为有关,认为老师让孩子到走廊补作业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体罚,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她情绪激动,多次向学校提出赔偿要求,希望学校能够承担9.6万元的赔偿费用,用于孩子的治疗和心理辅导。 学校方面则感到非常委屈。学校认为,补作业是教师合理的教学管理行为,是教育过程中的常规操作,完全符合教育规范。 李老师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体罚、没有辱骂,甚至全程关注孩子的安全和心理状态,发现孩子异常时还及时联系家长,安排同学护送回家,这些都属于尽职尽责的教育行为。 小张母亲仍然不依不饶,直接将学校和李老师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心理创伤和医疗费用。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因果关系:小张母亲认为,孩子的“童年情绪障碍”是因为老师让孩子补作业引起的。 为了证明这一点,她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希望通过专业心理评估机构确认学校行为与孩子疾病之间的直接联系。 前后有六家机构都表示,这类鉴定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无法明确判定短时间的作业补写行为与儿童情绪障碍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心理健康问题涉及的因素复杂多样,包括遗传因素、家庭教育、同伴关系、生活压力等,仅凭单次学校行为难以科学判断其为疾病诱因。 鉴定无法完成,使得案件陷入僵局。 法院审理过程中,反复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及心理专家的陈述。李老师详细说明了事发经过,强调自己没有任何体罚行为,也没有恶意,而是出于教学管理职责和对学生安全的考虑采取了必要措施。 学校提供了课堂监控视频、值班记录及同学证言,证明整个过程符合教育规范。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为:学校和教师在事件中的行为属于正常的教育管理行为,没有证据显示存在体罚或故意伤害,且因果关系无法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