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敌国条款”已经被废除了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对199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A/RES/50/52号决议”的曲解。我也特意去看了这个决议的原文内容。这个决议是1995年12月11日,在联合国大会第87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其中提到:“注意到特别委员会对删除《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三、第七十七和第一百零七条中的“敌国”条款的问题方面应采取的最适当法律行动提出的建议,认识到世界已发生很大变化,因而《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三、第七十七和第一百零七条中的“敌国”条款已经过时。”这里需要注意,联合国该决议的英文原文使用的是“obsolete”。这个词可以翻译为“过时”,也可以翻译为“废除”。但在这里,结合上下文语境,只能翻译为“过时”。因为联合国大会并没有权力“废除”敌国条款。要“废除敌国条款”,需要修改《联合国宪章》。按照《联合国宪章》第108条规定,本宪章之修正案经大会会员国三分之二表决并由联合国会员国三分之二、包括安全理事会全体常任理事国,各依其宪法程序批准后,对于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发生效力。这个修改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所以,这里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只能说敌国条款“过时”,而不能说敌国条款已经废除。而且,联合国网站上该决议的中文版本,也是写着“过时”。中文作为联合国官方语言,中文版本怎么写,已经说明了一切。但日本方面一直把“obsolete”翻译为“废除”,属于日本方面一厢情愿的想法,也是日本搞舆论战的一环。因为日本是最想把联合国敌国条款废除的国家。二战的三个“敌国”,意大利只是打酱油的,德国和日本是法西斯主力,其中德国在二战后已经深刻反省,唯独日本从未真正反省其对外侵略历史,还在不断美化侵略历史,从未被真正清算,存在军国主义死灰复燃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日本长期以来一直在推动废除《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但直到现在,《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仍然没有被废除。1995年的联合国决议,仅仅只是“建议废除”。其中提到:“考虑到修改《宪章》所涉过程非常复杂,1. 注意到联合国宪章和加强联合国作用特别委员会的报告;2. 决定特别委员会于1996年2月21日至3月5日召开其下一届会议;3. 表示打算启用《联合国宪章》第一百零八条所述的程序,在今后尽可能早的一届适当的会议上对《 宪章》作出预期将来生效的修正,把第五十三、第七十七和第一百零七条中的“敌国”条款删除。然而1996年并没有完成对《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删除。显然由于日本从未真正反省历史,让不少国家担心日本存在重回军国主义对外侵略的可能性,所以《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在1996年删除失败。所以,直到今日《联合国宪章》的敌国条款仍然存在,那么就意味着敌国条款仍然有效,不存在被废除。一直到2025年6月24日,日本众议院议员都还在质询日本首相石破茂,废除联合国宪章中的敌国条款的进度。要是真废除了,日本议员也不至于隔三差五就去质询日本首相,为何还没有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