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男子通过努力从月入3千突破到万元,但收入多了后,消费观也变了,开始变得

律安说法 2025-11-23 18:27:45

湖南岳阳,男子通过努力从月入3千突破到万元,但收入多了后,消费观也变了,开始变得大手大脚,当收入支撑不住消费后,就开始套信用卡、借网贷维持,结果刚开始还能周转,后来越来越难,自己成了黑户不说,还把妻子拉入泥潭。结果悲剧了,男子妻子面对催收最终承受不住压力,给男子发了一条“不用拿你的命还,我拿自己的命还”信息后,在5岁儿子面前喝下一整瓶敌敌畏自杀身亡。 据悉,男子高某原本在一茶楼当厨师,其妻子严某也在茶楼上班,虽然赚得不多,但是也足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甚至还有结余。 2017年,高某听说保险比较赚钱后,不甘心,还想拼一拼,让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于是辞掉厨师工作转行保险。 起初因为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验,高某的月薪只有3000元,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月薪突破万元,还成了个小领导。 可收入多了之后,消费观也变了,再加之平时被刚刚是灌饱了诸如“不让自己有压力,事业怎么有动力”之类的鸡汤,听到了太多“破釜沉舟”“人生逆袭”的故事,高某开始变得大手大脚。 有一次被公司奖励港澳游,他带着妻子一趟竟然就花掉了5万元。 而很快,高某的收入就不足以支撑自己的消费,从那时起,其便开始靠刷信用卡周转。结果,刚开始还能周转,但是随着窟窿越来越大,无奈又开始借起了网贷。 网贷也不是说不用还,为了还钱,高某又转行去做了车贷业务,虽然曾一年挣到16万元,但是依旧无力还钱。 2022年,又逢车贷业务萎缩,高某一年只拿回了3万余元,再后来又被熟人骗走了10万元。 高某把自己所有个人名下能卖的财产都用于偿债,但还是无可避免地成了信用黑户。 而因为被骗走的10万是借来的,不得不还,一家三口还要吃饭,2个孩子上学也要花钱,高某又成了黑户,高某的妻子严某无奈之下向银行贷了20万元。 拿到这20万元后,严某拿出一部分还了高某得债,一部分买了一辆二手车接送孩子。 严某虽然从来不大手大脚,但是随后为了补贴家用、给孩子交学费,又不得不办了很多信用卡,借了7万元网贷,走上了高某的老路。 为了偿还贷款,今年年初,高某做回厨师老本行,每个月7000元工资,仅留几百元生活费,剩余的全部寄给妻子严某。 严某经营了一家美甲店,虽然生意不好,但也一直努力经营。 今年6月之前,高某与妻子严某的收入还能让严某做到每月按最低额度还款。 但是6月中旬,一笔不得不支持的3000元家庭开销彻底打破了这个平衡,让严某第一次出现逾期。 高某到处借钱,但是却没有借到,随后休假回家也只是感觉妻子有些失落没有什么异常。 结果,高某休假结束返还外地上班当天下午就收到了妻子严某发来的网贷的催款电话和信息截图和一条“不用拿你的命还,我拿自己的命还,回来接儿子走!” 高某当时就慌了,联系妻子严某未果,又连线儿子,才得知妻子严某竟然将一瓶敌敌畏,一饮而尽。 随后,高某赶紧联系附近的朋友将妻子严某送医抢救,但是悲剧的是,严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高某查看了妻子的手机,发现事发当天妻子严某一连收到了30多条催收信息,什么联系紧急联系人、公司,你爸妈知道吗?不再给与机会、上门催收之类的!而在妻子严某喝药抢救期间,催收短信也没有停止过。 高某表示,妻子严某胆子小,一辈子没跟人红过脸,最怕被人指指点点,认为正是这些催收短信压垮了妻子严某。 不过虽然如此,高某并没有打算现在去追究谁的责任。 法律上没有完全的人死债消之说。《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严某婚内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但是实际上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属于其与高某的夫妻共同债务。严某去世后,相关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高某偿还。 据悉,目前,银行正在就严某的债务与高某协商偿还的问题, 高某表示自己现在只想好好活着,把把孩子养大,同时不让他们再碰网贷。表示这是妻子严某用生命留下的警示。 高某的案件令人唏嘘,也提醒广大朋友们,不要轻易去碰网贷!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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