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婚七年后向法院起诉,理由是婚后才发现妻子曾患有精神疾病,要求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并退回彩礼。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他的诉求,而是告知他应当通过离婚程序来解除婚姻。这背后其实涉及一些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但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不过,这种撤销权有时间限制,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患病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提出撤销申请。在这个案例中,两人已经共同生活了七年,显然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权期间,因此法院无法支持男子撤销婚姻的请求。 既然撤销婚姻的路径走不通,两人关系的解除就只能按照一般的离婚程序来处理。也就是说,无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割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而男子提出的退还彩礼的诉求,在离婚程序中通常也难以得到支持。因为彩礼一般被视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一旦婚姻关系已经成立并长期存续,要求返还的法律依据就比较薄弱。 这个案例也提醒大家,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受到法律的明确规范。撤销婚姻属于一种特殊救济措施,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和时效限制。当婚姻出现问题时,选择正确的法律途径十分重要。如果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避免因错过时效而丧失相应的权利。 事件源于:段郎说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