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摔狗反杀案的监控录像, 最初邻居打死不肯拿出来, 难道是有什么隐情?真相恰恰相反——他们觉得没监控也能稳赢。 要不是北京律师硬刚到底,这事儿可能真就被颠倒黑白了!律师不仅揪出剪刀证据的关键疑点,还靠舆论监督逼着真相浮出水面,邻居这才敢把监控亮出来。 手持凶器私闯民宅行凶,这已经不是邻里纠纷,而是赤裸裸的犯罪。别觉得“人多势众”就能无法无天,被告人被逼到绝境反击,这就是妥妥的正当防卫! 法律的底线从来不是“谁闹谁有理”,而是保护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剩下的8人也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然怎么彰显法律尊严?你觉得这8人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用户10xxx24
入室行凶不判刑如何服众?
草原
八人其中一人持剪刀杀人。
云侠 回复 11-19 14:37
想杀屋主没想到杀了别人。
TWRJ
我就想问一下法院.如果没有北京来的律师?你们是怎么判的?
用户10xxx06 回复 11-19 14:37
怎判对日本有利就怎判
海阔天空 回复 11-19 14:10
肯定判刑赔钱
大老虎
小编又乱带节奏,监控中根本就没看出手持凶器。一伤者说是被剪刀刺的,但现场没找到剪刀,去向存疑。
用户96xxx37 回复 11-19 19:25
那只能被动挨打?
朝阳群众 回复 用户96xxx37 11-19 20:30
智商低?被告只持有刀具,没有持有剪刀!并且还有因为剪刀导致的伤情鉴定!所以剪刀是谁的剪刀现在在哪里是特别重要的问题!
用户11xxx28
扫黑除恶!势在必行!
芋头112
黑社会组织一个也不能放过!
朝阳群众
1. 控辩核心争议:检方认为申红良虽有防卫权,但用24厘米长的剔骨刀造成一死三伤,且郭家未携带致命武器,其反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构成故意伤害罪;不过检方也当庭认可伤者韩某的重伤系申红良正当防卫所致,不予追责。辩方则主张构成特殊防卫,认为郭家多人深夜砸门踹窗侵入住宅,已构成严重暴力侵害,申红良的反击是本能防卫,应做无罪辩护。 2. 庭审关键细节:辩方当庭指出,韩某的伤口特征与剔骨刀造成的伤口不相符,怀疑现场存在另一把剪刀凶器,且该剪刀未随案移交,为此要求调取剪刀、伤者衣物等关键证据,但相关争议暂无定论。
lingshangrenWeiyu 回复 11-19 19:22
拿什么刀都是正当防卫,凭什么聚众私闯民宅且暴力打人砸物。
海冬清的微博 回复 11-19 17:43
很小的尖刀
用户10xxx67
就是黑社会性质,在他们眼里没有法!
用户94xxx16
为律师点赞
神经蛙
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说正当防卫的,如果无缘无故,没有惹别人,别人上门打砸算是正当防卫。相反的你先惹别人的,别人打你才是正当防卫
喝醉的人 回复 11-19 19:12
什么叫惹?法盲,对正当防卫一无所知
用户99xxx56 回复 11-19 19:27
看来你是一个埋藏起来的黑恶势力成员,迟早要爆露出来。
阿尔法罗密欧
终于有个正义的律师了
默然
应以案推法,将此案例为典型案例,推动正当防卫难以认定的法治困局,以镇慑嚣张跋扈的社会残渣。
平凡人
该整顿了,“身份”不是欺人的“势”,若任由下去,公信力将彻底崩塌……
南飞雁
上门闹事一方,应该还有人会进去,毕竟持械破门而入是严重违法!!!
朝阳群众
注意看最后一句!
用户14xxx04
请问法官,半夜上门打砸,如何判定没有携带致命武器?!何为致命武器?!砖头能不能砸死人?!这么多人你一拳我一拳会不会打死人?!
Kill all the Jewis
查一下那个拿剪刀的和死者郭某妻子的经济往来!
UC网友
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将真凶绳之于法
用户10xxx20
这个还有什么疑问吗?这家人就是当地土霸王,根本没把法律放在眼里
德行饮茶
告,结果把自己一家人都告进去了,牛
刚刚好
黑社会
王者
这是没有枪,有枪就拿枪干了,刀算什么
用户10xxx87
现在原稿方是谁?是郭家还是当地检察机关
初中毕业
必须严惩这群黑恶势力。
小七的姥爷
剪刀的缺失构成是否持械上门行凶闹事的关键,不能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