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者无畏!”广东广州,一失主手机不慎丢失,电话沟通后,发现被一名女子捡到,但对方却拒绝归还,报警后找到女子时 ,她正在网吧刷机,最离谱的是,面对民警,女子理直气壮地表示:这是我捡的,我有权不还! 别拿“捡的不是偷的”当借口,法律早有定论:拾得遗失物必须归还,这是法定义务,不是选择题。 拒接电话、忙着刷机毁数据,非法占有意图昭然若揭,可不是“单纯捡到”那么简单。 一旦手机价值达到立案标准,就可能构成侵占罪,等着吃牢饭的可不是失主。 更傻的是,刷机不仅可能要赔手机本身,还得承担数据丢失的赔偿,真是捡芝麻丢西瓜。 捡东西不是“占便宜”,是临时保管的责任。少点贪念,多点敬畏心,别让无知把自己送进法律的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