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摔狗反杀案”一审结束了,被告律师以一敌三,一点没让对方占到便宜,从正当防卫到凶器的疑问,直逼对方。 所有人都看到房主当时拿着的是刀,可伤者是一把莫名其妙消失了的“剪刀”。 这剪刀会不会是来势汹汹的9个人之中有人自己带来的,结果混乱中自己人误伤了自己人,现在这情景只能倒打一耙,算在房主身上。 否则实在是解释不了这消失的剪刀去哪了,只有可能被人带出去。谁会带出去呢?这件事对谁有利谁才会带走。 砸窗砸门强势入室,本就犯法了,房主一家五次报警记录历历在目,可是还是没有阻止这一场悲剧。 直到现在,最后悔的,还是小孩被狗咬伤,打死了狗的父亲,保护儿子却没想到害了自己的父亲卷入这场纷争,让一个60多岁的老父亲单枪匹马的挑战众多暴徒,他护的也是身后的家人,这都不算正当防卫,到底算什么? 这些人吃亏了,现在说他们自己单纯的就来调解的,调解需要带工具吗,需要破门而入吗,需要围攻房主一家吗?真是睁眼说瞎话,还哭哭啼啼说自己家人死了,还被网曝,真是恶人先告状啊。 (图片来自网络视频)





用户10xxx73
去派出所调解不去,去别人家里调解,还带一帮人,还带家伙去,这是吃亏了,开始耍赖了
用户36xxx65 回复 11-14 22:37
讲道理他不听,耍流氓又被教育了,现在想起来讲道理了。
放牛娃
就是黑恶势力
用户18xxx69 回复 11-14 20:13
这妥妥的是村霸!
观山太保 回复 用户18xxx69 11-14 21:40
还有可能是街头霸王二代…
台湾舰
可能捅死他的真是自己人 9个打一个 这混乱程度发生什么都有可能!!!
暮卷西山雨 回复 11-14 20:55
可能是潜伏在他们内部的我军卧底
周明科 回复 暮卷西山雨 11-14 21:37
可能懂王派来的卧底
红尘仙
就这死者妹妹的面相,说是好人我是不信的!
用户36xxx65 回复 11-14 22:39
这一家人为了条狗这么拼,真应该给狗也立个排位,过两天出殡别忘了带上狗哥
自找的痛不敢喊痛 回复 用户36xxx65 11-14 22:50
其实这俩人告反了不应该告正当防卫被捅死,应该告男子把他家祖宗摔死了,这样告必赢
用户14xxx98
正直无私的律师!值得表扬逻辑鲜明!
兔兔 回复 11-14 21:07
李圣,很了不起的一个律师
Celsius99 回复 11-14 22:08
做了广大人民希望他做的事,好律师!
风中强子
自伤!笑死了!
用户15xxx95 回复 11-14 18:45
不会笑死,这把剪刀他们几个人心里绝对是有数的,谁捅了谁自己还不知道吗?
奋斗 回复 11-14 20:04
国家必须明文规定狗咬人是违法必须负法律责任
珠岸王子
这种以仗势欺人的现象农村非常普遍,必须要建立首先犯人动手即为错的践法判例,让争执双方平和解决!
用户11xxx67
9人持械上门,砸门砸玻璃,打人家!黑恶势力的行为!被人家正当防卫!死有余辜!
用户10xxx76
庭审凶器都不对,检察院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拿了不少吧,如果按之前所描述的情况是真实的,会上法院?会有公诉方?
用户10xxx76 回复 漫游者 11-14 21:33
对的,检察院根据法律条款,有权认定诉还是不诉,而且如果这么关键的凶器不对,肯定要打回重新刑事侦查,为什么呢到法院?
漫游者 回复 11-14 21:22
昆山龙哥案就没诉
饿狼传说
一看那胖胖的女人,就不是啥良善之辈!
用户10xxx50
狗主人活该
奥忒快 回复 11-14 21:55
陪葬先犬,以彰忠孝之大节。
饿狼传说
狗狗说,主人,我好寂寞,你来陪我!于是就……
用户18xxx29
三个人以上,团伙了
自由如风
打上门还让人活不?
不忮不求
真的假的?凶器还有问题?那这案子办的连凶器都确定不了找不见咋定谳啊,不至于真就说成你敢杀我的狗我就自刎归天吧
long
改刑事侦查
曾晓峰
这个要看鉴定报告。看指纹、血液DNA、看死因司法鉴定、看死者身上的伤口创口与杀鱼刀是否一致。刑事案件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应该以证据为准
秦晴晴
被狗咬了 摔死有点过激不错 但十来个人去人家打砸围殴不是更过激 现在凶器都找不到了 判过失伤害估计证据不足 这个案子有成为经典案子的潜质
看你妹啊 回复 11-14 22:26
过激?你怕不是爱狗人士吧?其实我也爱狗,但我只爱在锅里的狗!
黑白 回复 11-14 23:04
过激?看过大狗撕咬女学生吗?
用户17xxx78
这个女的一脸恶相,一看就不是好人!
毛根朋友
必须正当防卫!擅自闯入的死了的就死了,活着的判死刑。
漫游者
既然消失了,怎么证明有剪刀
后来啊 回复 11-14 21:21
九人中,有一人受伤,他自己说是被剪刀伤的,验伤也是。但现场没有剪刀,可能是他们自己带去的,又拿走了。
安然一笑 回复 后来啊 11-14 22:16
后又改口说是刀伤,但刀上没有他的dna
圆梦
拿着凶器破窗而入,破门而入,去伤人,去杀人,咋滴还有理了?天理何在???????
用户10xxx85
这女的真是凶,看得就慎人,应该不是什么好东西
用户10xxx83
拿剪刀那个早都想捅他了
用户10xxx85
这庭是不能审了,应该先破案才对
哦哦哦
那么多人闯进我家里要我命,为什么不可以无限反击?
用户10xxx45
私闯私宅,携带工具,涉嫌寻衅滋事,被告属正当防卫
兔兔
致敬李圣律师
用户10xxx92
为死掉一只狗意然九人持械上门打碎人家门窗?这要是在美国凡私自擅撞入人家门窗都属非法侵入还可以持枪自卫的!打死了都无责任的。
orthop8
小编,伤口验伤有专业的法医。律师只能是看法医的报告。别在带拐了,办案人员怎不会想不到。如果伤口监别为剪刀,办案人员千方百计也会找出来。
尼塔玛蒂 回复 11-14 23:01
那可难说
爬山涉水挖墙角
看面相不男不女不不是好鸟
张建国
妹妹:常识有么?这么多人到别人家里,你没感觉有问题?
长河
这事出得咋就像旧社会里的地立恶霸欺压人民,
我的神啊
在美国他就是英雄正当防卫
用户10xxx91
此案事关社会道德引领,判好了会打击社会戾气引领正面道德,判不好将来会有更多的以此案为例横行无忌
用户75xxx36
我都感觉是他想自杀,跑去别人家死的!
123
重点是找了一位好律师不是只混钱不出力也没这个能力的“律师”
小七的姥爷
找场子装逼失败,没想到对方不跪
用户10xxx85
这庭不能审了
蛟龙游浅水吉人自有天命
这个案子全国人都知道了,试目以待看法律为谁主持公道,砸窗砸门闯人家打人行凶,还有律师为它们辩护?大有拿人钱财替人免灾之谦,正义和公道怎么摆???
用户63xxx73
必须是正当防为
恭喜发财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他这是现世报啊,只能说平时做恶太多!当时就遭报应了!
用户87xxx61
为被告律师点赞
zastar
家属背刺 然后讹钱
天赋努力
这是黑社会家族集团!必须暗黑社会性质判刑!不给罪犯逃脱法律严惩!!!现在社会需要重用法律典型,!维护社会正义!让民众不受坏人恶人欺负!!
tb22709075
狗仔死了狗爸爸陪葬
99符春福
检方收到黑金
用户61xxx60
私闯民宅,格杀勿论!
杨坤
扫黑除恶!!!
骑乐无穷
自作自受!!!
青苗
以后养狗要办证上牌交第三险,否则应该当流浪狗拍杀。
地球人
咬人的狗也应归为杀人凶器!
看山是山
那?剪刀在哪?!
用户17xxx02
本身就是带着剪刀想把狗主人杀了的[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要不一老头不可能刺九下[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8xxx55
剪刀是怎么回事?
pp
这么说,死了两条狗
雨润无声
一帮人砸门砸窗跑到别人家里打人,你就是9个全死了,也应该算屋主人的正当防卫!
润物无声
正当防卫
用户10xxx30
依法依规办事儿,并不是谁死谁有理
纵横三万里
反正中国人多,剩下八个全部拉去新疆种树治沙。
山涧听水
另外私闯民宅也要判刑。
G1266
一审肯定判防卫过当
用户10xxx92
在成都遇到过,私闯民宅,还用本地黑社会威胁。
用户13xxx89
未经允许,进入私人住宅,弹夹必须清空。
大侠
打死了狗的父亲,这是[doge]
米饭
是刀还是剪刀不是本案的关键,私闯民宅在先………
大海
正当防卫!
步行者
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八公山人
死了活该
用户11xxx15
正当防卫
云破天开
保家卫国,每一个华夏儿女义不容辞,没有家何来国
荷尔蒙防沉迷系统
自家有把剪刀是缺乏逻辑性的吗?
小贺
一帮什么玩意儿呀,这都什么人呐,哎呀
夜雨独奏
当一个普通人面对一群气势汹汹夺门而入的坏人 谁不害怕,此时反抗有错吗?保护自己有错吗?
用户10xxx57
信自媒体瞎白呼
这也不对呀
一敌三不示弱[点赞]
用户97xxx89
这就是妥妥的黑恶势力,你家狗咬人了,你还有理了。带领一帮恶势力,暴力进入居民家中去干啥去了?被反杀,妥妥的正当防卫,期待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用户15xxx82
没想到长治这样出名了
笑看人生
李圣坚持住
黄文清
私闯民宅应该可以直接入罪
中国加油
看面相就不是好东西
用户10xxx33
今后泛是狗伤人的先罚一刀再说你看他们还不栓绳不
沧海一声笑
接常理十有八九是女人带的!有多少男人打架会带剪刀?男人一般会带长水管长木棍或长的刀!不用查就是女人带的照这个逻辑去查!不会错!
世态炎凉
任何功击人类的动物都可以杀死,不管它名贵不名贵。
用户10xxx84
可能他老婆跟其中一个好上了,制造的案子
用户15xxx98
些女的一看就不像好人,凶神恶煞!
用户10xxx03
咬人的狗必须死!
兔兔
被狗咬的是小孩吗?30-40的能叫小孩?
一蓑烟雨
带剪刀的一般是娘们,大概率就是狗主人一家子的娘们
黄文清
贼人率众破门而入,好吓人! 主人正当防卫,没得商量! 国外是可直接开枪击毙的。
幻影年青
九人,持械破门而入,打砸伤人,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