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嘉玲怒撕淘宝真不是小题大做!商家拿梁朝伟节目照片当“代言”卖货,这哪是打擦边球,分明是把法律和消费者当傻子! 涉事品牌说自己赞助过节目就有肖像使用权,纯属偷换概念。《民法典》早明确了,没经本人同意,商用他人肖像就是侵权,节目赞助可不算授权通行证。平台审核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让这种套路屡禁不止。 这种操作坑的不只是明星,更是信任明星下单的消费者。刘嘉玲硬刚其实是在替所有人发声:商业营销得有底线,不能靠钻空子赚黑心钱。 你网购时遇到过这种“假代言”套路吗?你觉得该怎么治这种擦边球营销?来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