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早已存在,毒食品为何屡禁不止?人大代表刘辉戳破关键:真正的“杀手锏”从来不是死刑 全国人大代表刘辉的提案炸翻了家长圈——建议将食品安全犯罪纳入刑法并可判死刑,这一提议竟收获了94.0%受访家长的支持 。但他话锋一转的追问更戳痛人心:“现行法律本就能判死刑,为啥还有人敢铤而走险?” 看看当年的毒奶粉案就懂了:制造“毒原料”的张玉军、向原奶加三聚氰胺的耿金平都被判了死刑 ,可即便有这样的先例,“科技与狠活”仍层出不穷。刘辉一针见血地指出核心症结: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监管跟不上“钻空子”的速度。 就像2023年曝光的假泰国香米,加几元钱的香精就能让普通米身价翻倍,非法利润空间巨大;可查处一次不仅要耗费大量人力排查,单份检测费就高达500-1500元,执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所得 。更棘手的是,2300余种食品添加剂里,近六成没有明确检验标准,就算商家滥用,也可能因缺乏依据难以追责 。加上基层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北京21.8万家食品经营主体,对应的执法人员才5680人,监管难免有盲区 。 在刘辉看来,比起死刑,这三件事才是治乱关键:一是给添加剂划死红线,让每一种成分都有检测依据,杜绝“没法判”的漏洞;二是把黑名单落到实处,违法者终身禁入食品行业,断了“换个马甲再来”的念想;三是让监管跑在违法前面,摆脱“媒体卧底才发现”的被动局面,用技术手段织密监管网。 网友的怒吼绝非夸张:“毒食品坑害的是全家健康,比走私贩毒更隐蔽、危害更广!” 但再重的刑罚,若没有扎实的监管托底,也只是“纸老虎”。毕竟,让商家不敢伸手的,从来不是“偶尔被抓会重判”,而是“只要违法就一定被抓,且赔到倾家荡产”。 你觉得,把监管的“笼子”扎紧,比单纯加死刑更管用吗?欢迎评论区讨论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