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活了,安徽一男子开车时,前路突然来了一不速之客横穿马路,他立马刹车,结果被判全责,自行承担2万元修车费! 横穿马路往往是司机的噩梦,一个不小心可能要出人命,虽然一般情况都不会有多大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还是要出钱。 然而安徽的杨先生,并未超速,也及时刹车了,为何还是被判定全责呢? 因为他撞得不是人,而是野猪,对于这种情况,帽子叔叔给出了结论,杨先生全责,原因是野猪不属于交通参与者,只能单方事故处理。 不过我好奇的是,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 这野猪的监护人是谁?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车主能拿走野猪吗?这野猪肉会怎样处理?直接给埋了吗?(不要当真,只是开个玩笑!) 不得不说,杨先生真的是倒霉到家了,这也让我想起另外一件事! 几年前下乡的时候,撞到一只野兔,当时还是晚上,视线不好,差点把车开到沟里去,不过那野兔也被撞死了。 老爸说野兔肉味道极其鲜美,于是直接把野兔给捡到车里了,一回到家就把它给炖了。 果然味道比市场上的家兔好吃多了,不过让我把这事跟朋友讲时,朋友说这兔子不能吃,至于为何,好像是说不吉利。 这是真的吗?有没有朋友了解的?你有没有类似的经历,欢迎交流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