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男子张某在砖厂买砖时,和砖厂财务人员张某二发展成情人关系,还赠予对方钱财。张某妻子张某三发现后,起诉女方要求返还不当得利788000元。这样判了! 在内蒙古赤峰的一起案件中,一笔高达788,000元的资金成为法律审视的焦点。它既可能是一段婚外情的“赠礼”,也可能只是单纯的商业款项。 最终判决意义非凡,它不只是明确了金钱归属,更以清晰之姿,在法律层面划定了婚姻里财产权与个人行为的边界,彰显法律严谨与公正。 这起纠纷的核心,源于对788,000元资金性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在妻子张某三眼中,此笔款项系丈夫张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情人张某二的非法赠予行为。 自2001年便与丈夫缔结婚姻的她,认为这些发生在2019年至2021年间的转账,严重侵犯了自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因此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二告上法庭。 然而,立于被告席的张某二,身为砖厂财务人员,就这笔资金给出了另一番说辞,构建起一套别样的叙事逻辑。 她言辞笃定地坚称,一切款项皆属张某购置砖块的正常业务往来范畴,纯粹是基于商业行为,与私人情感毫无瓜葛。她甚至提起反诉,指控张某三的起诉行为使其名誉受损。 由于张某与张某二确实因买砖业务相识,这段始于2019年7月的情人关系,让资金的真实性质变得扑朔迷离,也构成了司法必须介入厘清的事实基础。 面对这笔“糊涂账”,法院并未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启动了一套严密的“司法滤网”。 案件审理之关键,并非诉诸道德评判,而在于对每一笔转账展开细致入微的证据审查,以确凿证据为基石,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与客观。 最终,张某三788,000元的诉求并未得到全额支持,法槌落下,判决张某二仅需返还60,600元。 这一巨大差额的背后,是证据规则的决定性作用。法院在海量转账记录中,成功识别出5笔共计60,600元的款项,并认定其性质为张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 而对于其余超过七十万元的款项,由于原告张某三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以排除其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的可能性,法庭无法将其定性为非法赠与。 这一结果深刻彰显了“谁主张,谁举证”之原则。于法律实践而言,权利主张绝非空穴来风,而需构筑于确凿无疑的证据链条之上,如此方能坚实有力。 此案的判决,不仅是一次数字的裁定,更是对《民法典》核心原则的生动诠释。 法律秉持着审慎的态度,虽不直接干预情感层面的背叛之举,却对因情感不忠而滋生的财产侵权行为,持零容忍之态,果断予以制裁,彰显公平正义。 首先,该判决彰显了对夫妻共同财产权的有力捍卫。它以法律的威严与公正,维护了婚姻关系中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正当权益,为家庭财产的合理分配与保障筑牢基石。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了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丈夫张某未经妻子同意的单方面大额赠与,被认定为无效行为。 其次,该判决彰显了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有力维护。它以公正之态,捍卫着社会道德与秩序的底线,让公序良俗在法治的框架下得以稳固,为社会和谐发展筑牢根基。 张某二明知对方已婚,仍接受其大额财产赠与,根据《民法典》第985条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其获利行为缺乏法律正当性。 尽管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即《民法典》第1043条的规定,更多是道德层面的倡导,但基于婚外情所作出的赠与,因其违背公序良俗,而不受法律保护。 同时,法院驳回张某二的名誉侵权反诉,也确认了配偶在合理怀疑下采取法律途径维权的正当性。这起案件最终以精准的法律裁量,为婚姻的财产安全与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划定了清晰的保护线。 信息来源:男子买砖时和砖厂财务发展成情人关系并赠予钱财,其妻起诉返还70余万元 一审判了——2025-11-03 14:01·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