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花180元在网上预定了三亚的酒店,办理入住半小时后想要申请退房。酒店前

胡究法 2025-11-02 11:08:45

江西,女子花180元在网上预定了三亚的酒店,办理入住半小时后想要申请退房。酒店前台一再解释,实际入住的订单无法退款。女子一生气打开了卫生间的水龙头,导致水从二楼流到了一楼大厅。酒店发现后报警,结果悲剧了,女子的180元房费要不回来,还要赔偿酒店的3万元损失!(来源:都市报道) 据悉,男子熊某从事酒店服务行业已经多年,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熊某已经成长为某酒店的店长。 每天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熊某可以说什么样的人他都见过。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直接刷新了他的三观。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 10月28日00时55分许,一名江西籍的女子来到酒店前台,声称自己在网上已经预定了酒店。 前台工作人员根据女子提供的消息,查到这名女子订了一个108元的房间。 在办理完入住手续之后,前台工作人员交给女子一张房卡,并引导女子来到了预定的房间。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之后,这名女子再次折返到1楼大厅。 前台服务人员还以为女子遇到了什么困难,便热情的上前询问。 女子有些焦急地表示:我的行程因为临时有变化,可不可以帮我把房子退了? 前台服务人员耐心的解释道:实在对不起,因为你已经办理完了入住,根据平台的规则是不能再退房的。 虽然前台服务人员已经给女子耐心的解释了,不能退款的原因,可是女子不听,坚持要求退房,还在前台与服务人员吵了起来。 熊某得知情况后,立刻赶来处理,再次向女子说明情况。谁知女子还是要求退房,并且又换了个退房的理由。 女子称:这个房间隔音差,环境不好,我要退房。 面对这样的顾客,熊某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早就有一套成熟的处理方案。 熊某提出的解决方案为:如果您对现在的房间不太满意,我们可以免费为您升级换房。 女子一时也找不到什么理由了,便气呼呼的离开了。 谁知在女子离开后不久,有工作人员发现房顶正在往下渗水。熊某连忙安排人员对2楼房间进行检查。 结果发现就在女子租住的那个房间内,卫生间的水龙头一直开着,房间内的被褥、枕头床单等全部被扔到了淋浴区,花洒也在放水,沐浴露洗发水被倒的到处都是。 酒店方面在固定证据后报警,民警随即将女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由于酒店房间内大多为木地板,经过长时间的浸泡之后,木地板已经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维修成本保守预计在2万元左右。 而造成这一后果的,都是因为女子为了发泄内心的不满,一时冲动所酿成的后果。 后经民警的协调,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由女子赔偿酒店各项损失3万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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