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步数”不能成为裁员的借口】 近日,江苏一名员工因脚痛请假却被公司以“微信步数超1.6万”为由开除,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这一案例引发公众对用人单位管理权限与员工隐私边界的思考。 公司以微信运动步数和监控视频作为“泡病假”证据,看似合理,实则经不起推敲。一方面,微信步数受多种因素影响,无法直接等同于身体健康状态;另一方面,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和检查报告已明确员工确实存在伤病。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认定需承担举证责任,而单凭步数推断病情显然依据不足。此案也暴露出部分企业滥用管理权,将数字化监控作为苛责员工的工具,忽视了人性化管理和法律底线。 数字化管理本应提升效率,而非成为压榨劳动者的手段。企业需尊重医学证明与法律规范,避免以“怀疑”替代事实。对于劳动者而言,遇到不公平时应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这一判决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敲响了警钟:管理的尺子不能越界。你如何看待企业用微信步数等数据监控员工?遇到类似情况你会如何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