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20年,谁知迁户口时发现不是亲生。男子找前妻理论,

胡究法 2025-10-22 21:06:25

河南,男子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20年,谁知迁户口时发现不是亲生。男子找前妻理论,可前妻说,她也不知道咋回事。就算男子拿出来亲子鉴定,前妻也一口咬定孩子就是亲生的,亲子鉴定做假!(来源:河南民生频道) 据悉,男子南某与前妻在2003年结婚,结婚后两个人共育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由于南某常年在外工作,与妻子和孩子相处的时间较短,时间一长。两人就因感情不和于2015年离婚。 离婚之后,女儿由前妻抚养,儿子由南某抚养。 谁知,南某准备给儿子迁户口时,需要做亲子鉴定,可亲子鉴定上却显示,南某与儿子不具备生物学关系。 气愤不已的南某随即找到前妻,可前妻却说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南某拿出亲子鉴定报告,可前期看了一眼便坚持称,孩子就是亲生的,这年头什么报告都能作假。 无奈之下,南某找到记者寻求帮助。面对记者的询问,前妻却一肚子的委屈。 说南某离婚这么多年,对他们娘俩不管不顾,从来没有看过孩子。 可南某却说,是前妻教唆女儿,不给他喊爹,也不让南某见女儿。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后在记者以及民警的协调下,双方愿意重新做亲子鉴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如果南某的儿子确实非亲生,南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诉求,要求对离婚财产重新进行分配,并有权要求索要部分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孩子非亲生属于另一方重大过错行为,南某完全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一般情况下来讲,作为过错方可能会在离婚财产分配上少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如果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有权要求过错方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 南某前妻声称亲子报告可能存疑,就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如果南某前妻对亲子报告的结果存在疑问,那么就应该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亲或者母亲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既然南某前妻坚持称孩子就是亲生的,也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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