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一辈子没结婚,去世后,他的大姐、二姐公证后继承其遗产,二姐的儿子整理遗物时发现舅舅留下一份遗嘱,房子、股票、银行存单都归他一人继承。不料,大姨看到遗嘱照片后不认可,认为遗嘱里“外甥”写成了“外孙”,“李炯”写成了“李烔”遗嘱应当无效,法院判决有亮点。 上海奉贤区的张先生去世后,一场遗产争夺战突然爆发。这位一辈子没结婚、无儿无女的老人,本以为身后事会按部就班,没料到自己亲笔写下的遗嘱,竟成了引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张先生生前在国企做技术工作,性格沉稳内敛,退休后独居在单位分配的老房子里。由于没有直系亲属,他平时和二姐家走得最勤,二姐的儿子李炯从小就常去舅舅家帮忙打理琐事,陪老人聊天解闷,这份亲近让张先生一直记在心里。2022年5月,张先生因病去世,身后留下一套80多平的房子、十多万的股票和几张银行存单。 料理完后事,张先生的大姐和二姐一起到公证处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按照法定继承,没有配偶和子女的张先生,遗产自然由两位姐姐共同享有,公证手续办得十分顺利,姐妹俩当时都以为这事就此了结。 转折发生在2023年3月,距离张先生去世已近一年。李炯趁着周末帮母亲整理舅舅留下的旧物,在一个锁着的木盒子里发现了意外——一叠文件里夹着张先生生前手写的遗嘱。 遗嘱是写在普通笔记本的内页上,字迹略显颤抖但清晰可辨,明确写着房子、股票和银行存单全部归“大外孙李烔”继承,落款处有张先生的签名,只是没写清楚具体年月日。 李炯又惊又喜,立刻拍下遗嘱照片发给母亲。张二姐随即把照片转发给大姐,本想商量如何处理,没想到大姐一口拒绝认可。 大姐提出,遗嘱里把“外甥”写成了“外孙”,把李炯的名字“炯”写成了“烔”,连最基本的亲属关系和名字都写错,明显不符合有效遗嘱的要求,之前的公证继承才具法律效力。 协商无果后,李炯只能拿着遗嘱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舅舅的全部遗产。庭审时,大姐坚持己见,还提出张先生从未跟家人提过立遗嘱的事,遗嘱也没和重要文件放在一起,无法证明是他的真实意思,且落款日期缺失,形式上就不合法。 法院审理时查明了几个关键事实:张先生只读过初中,晚年因手抖写字不太稳,日常记录偶尔会出现笔误;在沪语里,“外甥”和“外孙”发音相近,很容易混淆;张先生并无外孙,亲属中也没有和“李烔”名字相近的人,结合李炯常年照顾舅舅的事实,能明确遗嘱指向的就是他。此外,遗嘱中提到的房产是2020年才登记到张先生名下,由此可推断遗嘱是2020年后所写,不存在时间冲突。 关于大姐质疑的接受遗赠期限问题,李炯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他3月11日发现遗嘱,3月13日就明确向两位姨妈表示接受遗赠,完全在法律规定的六十日内。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遗嘱虽有错别字和日期瑕疵,但结合立遗嘱人的教育背景、语言习惯和亲属关系等事实,能清晰辨认其真实意愿,不影响遗嘱效力。此前的法定继承公证因遗嘱的出现失去效力,张先生的全部遗产由李炯继承。大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场纠纷让不少人看清,遗嘱的核心在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轻微瑕疵只要能作出合理解释,并不会直接导致无效。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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