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男子和女友正在餐厅吃饭,突然被3个民警在众目睽睽下戴铐带走了,男子懵了,他从没干过犯法的事,就问民警怎么了?民警说别问了,抓的就是你!没成想,只过了5、6分钟,男子又被民警送回来了,一问才知道,他们误把男子女友认成一个走失的女孩,以为男子是坏人,这才抓错了人,事后,民警向男子道了歉。 10月6号下午三点多,一对小情侣正坐在商场餐馆里吃饭。 20来岁的小伙子小王和女友小张有说有笑,谁也没想接下来会发生多么离谱的事。 就在这时,3个穿警服的民警突然冲进店里,直奔他们这桌而来。 当时店里还有其他顾客在吃饭,服务员和其他食客都看傻了眼。 小王自己也是一脸懵,但他还是礼貌询问道:你好,怎么了? 结果为首的民警来了一句“别说怎么了,抓的就是你!”,接着就掏出手铐把小王铐上了,并把人往店外拽。 女友小张当时就慌了神,她跟着民警追到电梯口,只见民警把小王推进电梯,说要带去问话。 男友被带走后,只剩小张在原地无措,急得眼泪都要掉出来。 没成想,就在她以为男友犯了什么事的时候,男友却在5、6分钟后又回来了,这让她更是一头雾水。 这究竟是咋回事呢?原来啊,民警在办理一起13岁女孩走失案时,把小张的照片误认为是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姑娘。 他们打电话给小王让他配合调查,可小王以为是诈骗电话,直接给挂了,还把号码拉黑了。 民警一着急,就直接当面抓人了。 小王回到餐厅后,问店长能不能把刚刚事发时的监控传给他? 店长说可以,接着帮忙调出监控,视频里清清楚楚拍下民警从进门到抓人,再到放他回来的全过程。 小王看后直呼离谱,吃个饭还能被当成拐卖犯,真是没谁了! 店长也说,自己干餐饮这些年,头一回见警察冲进来拷人的。更让店员们心里发毛的是,警察全程没亮证件,进门就抓人。 事后记者找警方核实,民警说这事儿归东区管,具体细节不清楚,而且不一定是他们的人。 最后辗转联系到当事警察,对方承认是照片比对出错了,研判信息时出了岔子,把情侣照和走失女孩照片搞混了,这才闹出乌龙,他们当场就给小王解铐并道歉了,小王没再追究。 有人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随随便便将一个人铐走?怎么就一句抓错了完事呢?起码要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吧! 也有人说了,办案程序正常合理,给大家科普一下。第一,发现可能是嫌疑人的可以查询嫌疑人电话;第二,可以向嫌疑人打电话询问了解情况、打电话不一定是传唤。第三,照片再次向报案人确认,高度吻合,可以确认是嫌疑人,对嫌疑人可以采取上手铐;第四,穿着警服和执法记录仪可以不亮警官证,严格意义上还是要亮警官证。 宁可抓错,不可放过一个可疑人,询问很正常,除非暴力执法。 小伙虽然委屈,但还是为民警点赞,报案人说的肯定,警察当然按刑事拘捕,发现错误立马放人道歉可以了。 这件乌龙,警察责任不大,女孩爸妈都认错了,何况外人。还有照片里的民警身着制式服装,胸挂身份牌,再嫌疑人不配合情况下带离现场,在楼下识别后,道歉放回,很正常嘛!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人民警察法》第34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非经法定程序,人民警察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搜查公民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民警在抓捕小伙时可能存在两处程序违法:一是未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违反“依法执行职务应亮明身份”的法定要求;二是直接使用手铐限制人身自由,却未当场说明具体事由及法律依据。 执法行为需同时满足“依法执行职务”和“法定程序”两个条件,而民警“不亮证、不解释、直接铐人”的行为,已构成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限制。 即便后续证实是“照片比对错误”,但程序违法性仍独立存在,警方需要就执法程序瑕疵承担责任,包括对当事人的公开道歉及可能的国家赔偿。 《民法典》第1011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伙在餐厅公共场合被当众铐走,虽仅持续数分钟,但“被误认为拐卖嫌疑人”的标签及“手铐加身”的视觉冲击,已对其名誉权、人格尊严造成实质损害。 结合《民法典》第1183条对“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标准,本案中公众围观、女友受惊等情节,已构成“社会评价降低+心理创伤”的双重损害后果。 小伙可据此要求警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经鉴定存在持续心理创伤,比如产生应激障碍,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民警当众铐走用餐男子
运良说是非
2025-10-08 16: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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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1742
用户10xxx75
不只道歉,还要赔偿,办案人员还要被处罚
1212
一句抓错了就完事了吗
陆海空
民警要公开道嫌!
用户10xxx97 回复 10-09 04:29
公开道歉并适当赔偿,但不必追究民警的责任,毕竟是出于对罪犯的仇恨……
明日朝阳
办案民警程序不合法,这种抓捕嫌疑人应当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嫌疑人必须配合到派出所调查,不配合的可以强制传唤至派出所,之前民警打电话让小王配合调查,小王以为是诈骗电话直接挂了,这是关键,民警在电话里是否说明要传唤他,如果说了,小王挂电话,在饭店里就应该是强制传唤,应该有传唤证让小王签字并通知亲属,而饭店里的整个过程并没有依法办案,办案民警要付法律责任,可以要求赔偿及公开道歉
用户10xxx49
道歉就可以了?
用户10xxx96
办事果断,业务熟练。再把精准度提高一下就完美了。
观其妙 回复 10-09 03:40
业务熟练?抓什么人都没有搞清楚
我心飞扬
这样的犯错,道歉可不能草率接受
用户11xxx74
扯鸡毛当令箭[大笑][大笑]
泉水叮咚
整件事就透着一股诡异,起因既然是把小张错认为走失女孩,那么在小张在现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先和小张本人确定一下是不是(走失女孩),甚至在女孩追至电梯时还没有和其本人有什么交流,如果其本人没有追过来而是还在座位上是不是还打算对小张置之不理,还有,我想知道对小伙是在哪里道歉的,是私下道歉还是回到饭店当众道歉的?
百年以后皆草木
这可不是小事,在没有确切证据前提下就随便抓人拷走?这是没有严格落实办案流程。到底是配合调查,还是传唤还是拘捕,都不按规矩办事那不是天下大乱,如果小伙子是个倔脾气犟种,当场出点啥事怎么办
用户14xxx58
这些警察的确很不妥,但也说明真的想为了被拐儿童干实事。
用户10xxx54
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出发点是好的。
江南风
抓错了说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
用户15xxx51
图片中至少一名警察着装不规范,没有戴警帽!
风雨
已经够客气了
加强教育
看过一个公安部规范着装整齐不用l出示证件的视频
杨钦锋的超级领导
民警还能认错人 这太低级了吧[打脸]
用户13xxx19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随便吧
现在的AI编的都是什么破故事
兮風始智
解释解释就没事了[滑稽笑]
用户10xxx39
赔饭钱
用户10xxx94
不接受道歉,除非把这两民警也戴上手铐!
用户10xxx46
有点扯吧,打拐不解救被拐少女?